乡镇民政办工作职责(2)

时间: 09-01 作者:姜孟春 栏目:职责


篇五:乡镇民政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做好辖区民政对象的稳定工作。
    二、负责本辖区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辖区城乡低保、五保。农村特困的审核通报。
    四、负责做好本辖区优抚和老龄工作。
    五、负责管理发放好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款物。
    六、负责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民政事物的落实。
    七、加强自身修养、强化学习、转变作风,努力搞好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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