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五:乡镇民政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做好辖区民政对象的稳定工作。 二、负责本辖区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辖区城乡低保、五保。农村特困的审核通报。 四、负责做好本辖区优抚和老龄工作。 五、负责管理发放好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款物。 六、负责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民政事物的落实。 七、加强自身修养、强化学习、转变作风,努力搞好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