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教导员职责

时间: 08-31 作者:王欢 栏目:职责

篇一:派出所教导员职责

  1、经常对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四防”宣传,发动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秩序。
  2、管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
  3、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参加治安巡逻。
  4、对重点人进行调查控制,教育帮助违法人员,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5、保护犯罪现场,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协助上级公安机关查破案件。
  6、查处治安案件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7、预防治安灾害事故。
  8、领导治安保卫委员会、校卫队工作。
  9、依法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员进行监督改造教育。
  10、收集、反映违法犯罪分子活动情况及有关社会治安的各种信息。
  11、做好其它与维护社会治安有关的工作。


篇二:派出所教导员职责

  一、 负责党支部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 组织全所民警学习政治,业务知识,提高民警政治素质。
  三、 在全所范围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一个良好工作环境。
  四、 建立健全考勤、考核、奖惩制度,开展立功创模活动。
  五、 检查民警执行政策,遵纪守法的情况,定期召开座谈会接受群众监督。
  六、 组织民警开展爱民活动,密切警民关系。
  七、 协助所长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篇三:派出所教导员职责

  1、协助所长做好全体民警的政治思想、工作规划、教育训练、考核评比等工作。
  2、加强民警的教育训练,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民警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策、公安业务知识和警务技能的学习与训练,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警务实战技能和执法服务水平。
  3、建立健全考勤、考绩制度,做好对民警岗位责任制的考核评比工作,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总结交流先进经验。
  4、加强党、团组织建设,维护内部团结,做好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关心民警生活,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5、注重搞好公安机关内外各个方面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相关情况,沟通信息,建立良好的警察公共关系,采取多种形式向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辖区群众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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