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7)
时间: 08-28
作者:徐泽宇
栏目:方案
3.强化正风肃纪。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贯穿于整改落实过程中。对庸懒散软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对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4.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践行“六民要旨”,牢记民评民说是标准、民心民力是依靠、民意民声是依据、民愿民盼是方向、民惠民富是目标、民苦民痛是失职,用师生易接受的语言教育引导师生,为师生做实事,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学校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主动深入一线、深入师生,及时全面准确地把握师生需求;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主动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形成符合实际、体现师生意愿的正确决策;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带案接访下访,敢于直面困难,有效化解矛盾,为师生排忧解难;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顺应师生意愿、回应师生呼声。对那些与师生有感情、为师生办实事、得到师生拥护的干部,要提拔使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5.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始终,对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师生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要巩固和扩大“两访两创”活动成果,坚持和完善各单位探索形成的联系服务师生的有效载体,注重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师生制度和畅通师生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体现师生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常态化长效化。
四、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全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学校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工作。
(一)落实领导责任。校党委、分党委(党总支)是本次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加强督导,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校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主要领导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研究,把握进度节奏,解决关键问题,保证活动质量。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领导班子和所在党支部的活动,结合各自分工建立联系点,对联系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开展。机关党委要制定好详细的活动方案,统筹机关各部门,以支部为单位,把握好三个环节,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指导。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沉到一线,面对面指导活动开展,防止简单笼统发号施令。要遵循基本要求和方法步骤,坚持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同时,鼓励各单位探索创新,灵活安排各环节的工作,着力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使“自选动作” 有特色有实效。要力戒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学校成立两个督导组,分别对教学单位、机关及附属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促、指导。督导组的主要任务是:了解各分党委(党总支)和各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领导和领导班子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师生的反映和要求、活动的进展情况等,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全程与指导民主生活会;发现并督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总结典型经验,并在全校范围内推广;及时向校党委反映情况,当好参谋助手,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
4.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践行“六民要旨”,牢记民评民说是标准、民心民力是依靠、民意民声是依据、民愿民盼是方向、民惠民富是目标、民苦民痛是失职,用师生易接受的语言教育引导师生,为师生做实事,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学校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主动深入一线、深入师生,及时全面准确地把握师生需求;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主动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形成符合实际、体现师生意愿的正确决策;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带案接访下访,敢于直面困难,有效化解矛盾,为师生排忧解难;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顺应师生意愿、回应师生呼声。对那些与师生有感情、为师生办实事、得到师生拥护的干部,要提拔使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5.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始终,对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师生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要巩固和扩大“两访两创”活动成果,坚持和完善各单位探索形成的联系服务师生的有效载体,注重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师生制度和畅通师生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体现师生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常态化长效化。
四、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全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学校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工作。
(一)落实领导责任。校党委、分党委(党总支)是本次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加强督导,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校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主要领导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研究,把握进度节奏,解决关键问题,保证活动质量。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领导班子和所在党支部的活动,结合各自分工建立联系点,对联系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开展。机关党委要制定好详细的活动方案,统筹机关各部门,以支部为单位,把握好三个环节,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指导。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沉到一线,面对面指导活动开展,防止简单笼统发号施令。要遵循基本要求和方法步骤,坚持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同时,鼓励各单位探索创新,灵活安排各环节的工作,着力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使“自选动作” 有特色有实效。要力戒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学校成立两个督导组,分别对教学单位、机关及附属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促、指导。督导组的主要任务是:了解各分党委(党总支)和各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领导和领导班子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师生的反映和要求、活动的进展情况等,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全程与指导民主生活会;发现并督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总结典型经验,并在全校范围内推广;及时向校党委反映情况,当好参谋助手,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