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员职责(2)
时间: 08-17
作者:殷丽蓉
栏目:职责
篇四:电力安全员职责
1、协助所长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监督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指示的贯彻执行。
2、及时深入现场对“两票三制”和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
3、监督本所培训计划的执行,监督并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和反事故演习。
4、参加与本部门有关新建、改建、检修、更改工程和技术革新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5、参加本部门的事故调查分析,并按规定时间填报事故卡片,月报和事故报告。
6、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及时报告,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协助处理。
7、对本部门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8、组织和指导班组的安全活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汇集和处理班组成员所提供的危及人身和设备的不安全因素。
9、督促本所安全用具、起重工具以及个人安全用具的规范管理及定期检查与试验。监督劳动保护用品,设施的发放和使用。健全安全工器具的台帐管理制度。
10、经常向有关领导反映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加强安全生产、改善劳动管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