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年检总结(4)

时间: 08-13 作者:陈鹏程 栏目:总结


篇五:上栗县2011年度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总结

   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11年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的通知》(萍国土资发[2011]163号文件)要求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市局业务部门于2012年4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对2011年度持证矿山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将年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年检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有采矿权102家,其中39家有证煤矿(萍矿黄冲煤矿属萍矿集团公司企业),62家采石场,1家页岩砖厂。今年在年检工作中,市局领导采用查看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是否“五证一照”在有效期限;是否全年资源补偿费已交清,是否按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进行开采;是否已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价款;是否开展了储量动态检测;是否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等违法行为。
   截止4月份底,有38家煤矿、56家采石企业年检合格,其中有1家煤矿、7家采石场尚未完成年检。
   二、年检工作的主要成效和做法
   年检工作是对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综合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为了有力地促进年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专门下发通知(栗矿字[2012]4号)全面部署,矿山企业上报的年度报告及其他资料,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对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的缴纳以票据核查,圆满地完成了2011年度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打算
   通过此次年检,多数采矿权人能够自觉地执行开发利用方案,合理利用资源,自觉缴纳相关规费、价款,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但也有少数矿山企业存在一些问题:对年检工作意识不强,法规意识淡薄,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年检资料,不能按要求及时开展储量动态检测,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有待加强。
   对下一步工作,主要从以下方面完善:一是经常性对矿山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二是定期开展矿山开采秩序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矿山企业完善和规范相关材料。三是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四是进一步抓好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工作,规范全县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五是加强地质环境治理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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