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协会工作总结(3)
篇五:
20xx年初,乒乓球协会活动场地育英学园因学园教学需要收回另作他用,乒协由集中活动改为分散活动。我们组织乒协会员参加了市乒协举办的各项赛事,举办了全区各种乒乓活动,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取得了优异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开展活动,服从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依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每年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主办了全区小康杯农民运动会乒乓球比赛,指导小营办事处举办了南城区“龙禧花苑”杯乒乓球比赛,促进了乒乓球运动的普及;参加了莱芜市第二届“清华园”杯乒乓球邀请赛,增加了对外交流;组队参加了市乒协举办的各项比赛和工会举办的职工运动会乒乓球比赛,均取得了优异成绩,提高了全区乒乓竞技水平。
三、财务收支和管理。经费来源主要靠社会赞助,并开具收据。有银行账户,配有兼职会计人员,支出必须经乒协主要领导同意,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办公场所及工作人员情况。办公场所在区政府3号楼5楼,由体育局副局长、乒协秘书长李淑梅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五、组织机构设置和变更登记情况。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办公地点、注册资金及业务主管单位等项目均未变更。
六、内部制度建设。建立了以乒协主席负责的领导机制和管理体制,重大人事和经费开支事项召开主席会议集体决策,印章由专人管理。
20xx年,经过协会的共同努力,全区乒乓球普及程度有了较大提高,竞技水平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新的一年里,协会要在区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正确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积极开展活动,为滨城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