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业务学习制度(2)
篇四:
1、学校实行两周一次的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2、教师业务学习一般以教研组为单位(各处、室的科任教师按学科分配到 相关教研组),在教研组长主持下认真开展。
3、教师业务学习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需向教务处请假。各处、室行 政人员学习时间可安排工作会议,由处、室领导事先通知相关教研组长。
4、教师业务学习内容由教务处统一部署或由教研组长自行安排。主要有: 期初工作安排、学科授课计划的制订、期中或期末考试试卷命题(或试卷分析)、 教学工作检查与评估、各类教学研讨活动、专题业务知识学习及讨论等。
5、教师业务学习出勤率及学习情况与个人年终考核及组、室评优直接挂 钩。各教研组长要做好考勤及活动记录。
篇五:
1、根据国内外幼教新形势结合本园具体实际,认真学习幼儿教育理论知识,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提高自身能力。
2、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纲要》,以《规程》和《纲要》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
3、隔周组织教师业务学习一次,交流幼教信息。业余时间教师认真阅读幼教理论书籍、刊物,积极撰写教育反思,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将理论知识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深入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设计活动方案,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5、全体教职工必须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态度认真,不得迟到、早退,学习时间做其他事,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
6、按时完成学习时布置的学习任务。
7、坚持开展普通话教学,进入幼儿园请讲普通话,我们的教师和幼儿从入园到离园全部要求用普通话交谈,学期结束对幼儿普通话进行口语测试。
8、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汉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应当从提高国民素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学校教育教学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这一法律规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当前学校中仍有用方言和不规范字进行教学的现象,把学校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再提高一步。
9、全园上岗教师学历合格率要求达到100%,要85.7%的教师获得大专学历。要求100%的教师通过学习获得了普通话二级甲等、计算机合格证和教师资格证,保育教师也个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