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工作总结(6)

时间: 05-29 作者:郭乐薇 栏目:总结
    3、我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的工作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广大公务员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争创人民满意的业绩,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决定联合开展第七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根据贵阳市人事局的要求,我市将推荐1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人和1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单位。
    评选推荐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共同组织开展,严格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推荐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对象,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5天的公示,于xx年5月20日前已将《“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审批表》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审批表》、200字左右的个人(集体)简介、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公示等材料报送贵阳市人事局。
    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
    根据贵阳市委组织部、贵阳市人事局《关于转发<关于贵阳市(市、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的通知》(筑人通[xx]4号)、《关于印发<贵阳市县级政府直属及部门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筑人通[xx]7号)文件精神,按照省、贵阳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工作从xx年1月中旬开始启动。目前,我市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初审结束,已上报贵阳市人事局审核、审批。
    (七)“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管理工作
    1、工资发放工作:每个月初进行一村一大选聘生和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资的发放工作。
    2、调研慰问活动工作:xx年1月16日开展了省人事厅、省“引导办”到我市调研慰问“一村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及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活动,慰问了在我市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及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共40名。
    3、一村一大报考基层选调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做好xx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的通知》(黔组通﹝xx﹞18号)和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做好xx年选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法院工作的通知》(黔组通﹝xx﹞19号)精神,我省符合条件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以下简称选聘生)已纳入xx年全省“选调生”选拔招考范围。2月11日组织开展了“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的报名工作,截止3月5日,清镇市共有5名选聘生报名参加了基层选调考试。
    4、上报先进典型事例工作:2月13日,根据省、贵阳市的统一工作布署,为切实掌握“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开展情况,收集和宣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例,先进典型事例重点从原是城市户口的现到村工作、外地生源的到我市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选聘大学生中选择。经过乡镇的推荐及我市引导办的实地考察,3月2日向贵阳引导办推荐了两人的先进典型事例。5、“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xx年春季选拔农村优秀青年电大学历提升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xx年春季选拔农村优秀青年提升学历工作的通知》(黔人通[xx]341号)精神,xx年春季我市选拔了72名农村优秀青年、“村支两委”干部到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进行提升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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