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考核方案(6)

时间: 04-25 作者:杨佳宝 栏目:方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不能定为优秀:

①有明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②有有偿家教、有偿补习现象;

③有搞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的现象;

④工作态度消极应付,接受任务推三托四;

⑤同事关系、家校关系紧张,经调查属实者。

⑥谎称病情、小病大养,影响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一般,业绩较好,能完成担任的任务。

3、不合格,不得分:表现较差,业绩低劣,不能承担分配的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定为不合格:

⑴ 严重违法乱纪,损坏师德形象被查处者;

⑵同期违反计生政策,被查处者;

⑶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性质严重的;

⑷严重失职,酿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⑸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离职守,较长期不在岗的;

⑺搞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

4、奖励分:对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者当季度可奖励1分,当季度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以上者奖励1--3分。(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况 (权数10分)

学校设置考勤登记表,由值日导师或值班行政负责考勤登记并及时汇总封存。教师请假1—2天须由校长批准,3天及其以上须由教育办批准,1周以上须送市教育局批准,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

1、有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扣分。

①病假:当季度累计5天以上扣1分,长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及单位公假):当季度累计请假3天以上扣1分,当季度累计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旷课每节扣1分;

④无原因迟到、早退(包括护导)、私自调课每节课扣0.5分;

⑤学校会议、学校升旗仪式、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各级会议,应参加的教师又没有请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没有考勤登记的按60%计算,以下参照计算。

三、教学常规 (权数10分)

每季度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记录、考试(期中、期末)质量分析等,按照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以下各项要求,每次每缺一项扣1分:

① 期初制定教学计划、并按时送交学校;

② 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送交学校;

③ 认真编写教案(如发现无教案上课者,每次加扣1分);

④ 按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

⑤ 单元测验按时考查、批改、讲评;

⑥ 批改作业工作量以每班40人为基准,每增加10人可奖励0.5分(班生数以四舍五入法计算;跨班语数老师奖励分不受限制;专职技能科老师奖励最多不超过3分);

2、严格执行“减负”规定,学生在校时间不擅自延长,节假日不组织集体补课。违反规定者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征订、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教材、辅导材料、试卷。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4、专职技能科教师应有一定量的培优、课外兴趣小组辅导活动,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勤登记、成绩记载表、活动总结每缺一种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 (权数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

①、按时完成班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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