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体育教学计划
篇一:大学体育课程教学计划
一、概述
2002年8月,教育部制定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教体艺〔2002〕13号)。本纲要是新时期普通高校制订学校体育课程教学大纲,也是进行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纲要》第五条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程(四个学期共计144学时)。修满规定学分、达到基本要求是学生毕业、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回顾历史,在历届校领导的指导和大力扶持下,在体育教学部的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的辛勤劳动、努力工作下,我校的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已经历了一个从不断认识、不断改进、不断探索,到不断提高和不断完善的发展历程,同时,也为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素质教育和体育社团建设发挥了应有的贡献。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学习国外高校体育课程的改革与发展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以及我校的具体情况,从生理、心理、社会等多视角全面认识体育教育在高等学校中的地位和作用,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以此为基础,厦门大学新一论体育课程教学改革的主要特点是:
(1)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理念。以学生为主体,学生自主选择课程内容,自主选择任课教师,自主选择上课时间的“三自主”课程教学形式。结合课内外的多种自主锻炼的教育教学方式,改变以往教师需要学生做什么,变为学生根据自身状态来决定自己做什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努力倡导开放式、探究式教学,努力拓展体育课程的时间和空间。
(2)放开修课时间限制。改变以往学生只能在大一、大二修完全部体育课程的有关规定,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修课计划,除大一第一学期要求修完规定的基础体育课1学分外,其他3个学分均可在大学期间的任一学期修完,不再对大学体育课课程的修课时段做限制。
(3)获取学分途径多样化。除大一第一学期1个学分外,其它3个学分可以通过不同途径来获得,一是学生通过正常的体育选修课获取学分;二是通过特色项目来获取学分。特色项目学分:是指学生根据专长自选特色项目,如游泳、马拉松项目等。选择特色项目的同学必须要参加体育部组织的测试并达到规定要求,或者直接获得体育部认可的相关体育运动奖项。一个特色项目为1个学分。
二、课程目标
运动参与目标。通过体育课程的教学,切实提高学生对体育锻炼的认识,深刻理解体育运动的内涵及其对自身发展的影响,激发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并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基本形成终身体育的意识。
运动技能目标:通过体育课程教学,帮助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体育运动项目,较熟练掌握两项以上体育锻炼的基本方法和技能,为终身体育打下良好的基础。
身心健康目标。根据学生需要来精心设计体育课程教学,使学生在课内外体育运动实践中,身体形态、机能、身体素质得到改善和提高,保持良好的生理健康状态。并使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得到愉快的情绪体验,使学生的个性、潜力和创造力得到充分展示,改善心理状态、克服心理障碍,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社会适应目标。根据体育课程独有的学科性质特点,通过运动竞赛的对抗与合作,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学会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三、体育课程设置
充分考虑我校的体育场馆设施、师资队伍状况以及学生对课程设置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剔除和整合现有的课程体系,充分挖掘和利用学校体育资源,增加了具有时代性、实用性、地方性和文化底蕴厚实的运动项目。目前,体育课开设的运动项目有:篮球、篮球裁判、排球、软式排球、排球裁判、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棒(垒)球、高尔夫球、游泳(冬泳)、太极拳(剑)、武术拳械、跆拳道、形意拳、八卦掌、木兰拳(扇)、自卫防身、散打、形意强身功、舞龙舞狮、健美操、形体塑造、瑜珈、体育舞蹈、街舞、野外生存、定向越野、健身健美、马拉松、体适能、保健与康复等35门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