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信访上半年工作总结(6)

时间: 04-15 作者:尹欣萍 栏目:总结
   
    二是反家暴投诉站的运行规范。自我市15个乡镇派出所挂牌成立反家暴投诉站以来,将家暴投诉与110接处警平台实行联动,凡是有家暴投诉的,均直接进入110接处警平台。承诺每起投诉均能得到及时、妥当的处置,保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在很大程度上威慑、制止了有暴力行为的家庭成员,较好的维护了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权益。反家暴投诉站的运行在实际上承担了部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调解。
   
    三是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的成立,以及妇女议事化解一部分基层矛盾。根据上级妇联要求,我市在每个村(社区)设立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以及妇女议事室。具体工作人员由村(社区)妇女干部以及热心于这些事业的退休女老师、女干部、群众组成。经过一年多的运作,收效很好,实现了基层家庭矛盾纠纷基层解决,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
   
    四是“小康之家”、“文明汽车城”建设促进女性不断提升自身素质、维护家庭能力。近年来,我市借“小康之家建设”、 “文明汽车城”建设之风,开展了各类提升居民素质的宣传活动,市妇联也随之开展各类提升女性自身素质,维护家庭和睦能力的活动。
   
    三、下一步打算及做法
   
    (一)加强普法宣传,改善维权环境。把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为妇联信访工作营造良好环境。一是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今年,我市妇联贯彻省妇联“万家学法”宗旨,开展妇女学法、农民工学法以及在各镇开展法治节目演出。使广大妇女学法、知法,用法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环境。二是妇联工作人员应该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针对近年来,征地拆迁过程女性权益受侵情况,也应加强对《拆迁条例》以及各地村规民约的了解,以便更好地为上访妇女服务。在接待过程中我们发现:虽然妇女的法律意识有所觉醒,但她们仍然对涉及她们利益的相关法律知之甚少,所以妇联干部在接待上访过程中应对上访者宣传法律知识。妇联维权干部要做好《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妇女群众能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加大源头参与,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一是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及婚姻家庭权利。通过法制宣传和道德思想教育,倡导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二是妇女问题是社会问题,妇女问题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的基本职能,但妇联组织不能唱独角戏,必须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形成基层组织、群众团体、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协调配合的社会化维权大格局,共同关注妇女的难点、热点问题,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根本解决妇女问题。
   
    (三)动员整合资源,强化维权职能。一是利用基层维权站(点)的工作载体,将巾帼维权志愿者的作用发挥起来,做到宣传预防为先,教育疏导为主,将村、社区涉及危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苗头扼制在初始阶段。二是利用家暴投诉站的工作载体,运用司法力量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事件进行调解处理,体现司法的威严,起到警示作用。三是利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受害妇女庇护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载体的作用,让受害妇女受侵害后身有地方住,事有专门人问。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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