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管理中心工作总结(7)

时间: 04-13 作者:陈佳依 栏目:总结

   (四)以信息公开为抓手,构建阳光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六公开”“一公示”制度。即在医疗机构公开栏内对新农合政策公开,用药目录公开,药品价格公开,医疗服务价格公开,补偿程序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公开;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及补偿情况实行区、镇、村三级上墙公示。我区还充分发挥网络监督优势,将新农合有关政策、补偿情况、监督举报电话等在“城厢区预防腐败网”及医疗机构网站上公示,增加了基金使用透明度,确保了参合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管权。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积极完善新农合监督体系建设,实行内部监督、部门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一是建立区级监督机制。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新农合工作。区人大、区政协也每年把视察、调研新农合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对新农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部门联动监管。监察、审计、财政、卫生等部门相互配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的服务行为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区新农合管理委员会汇报。现我区已形成多级联动,全民参与的有效监督体系。

    三、存在问题

    几年来,我区新农合工作在上级及有关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虽取得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医疗机构监管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控制问题仍需加强。虽然筹资标准、补偿比例逐年提高,但“医院挣了钱,农民不受益”现象发生仍然存在。#p#副标题#e#二是在外就医人员补偿监管仍存漏洞。农民流动性强,在外经商、务工人员较多,对该人群就医真实性核实尚无有效措施,存在造假、骗保的可能。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建议

    (一)完善监管措施,认真探索支付方式改革。医疗费用控制绝不是新农合单部门的职责,要建立医政、纠风等多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机制。进一步加大“两费”超标处罚力度,提高医疗机构自我约束意识。建立“黑名单”制,将开大处方、滥用药、乱检查的医生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学习借鉴台湾等先进地区医保资金管理模式,探索推进总额预付、单病种限价等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发挥医疗审核专家组作用,将医疗质量评审与基金支付挂钩。

    (二)加快信息化联网建设,发挥远程监管功能。建议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加快信息化建设速度,在全省新农合信息系统联网的基础上,实现全国联网。借鉴公安外事部门申请护照的一些做法,在新农合管理系统内开发异地就医患者现场采集照片功能,并通过系统传输,便于对患者信息核对及远程监管。

    (三)强化经办机构建设,提高日常监管能力。根据《莆田市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建议市卫生局跟踪、督查区政府尽快落实人员编制,推进新农合经办和医疗机构分离,落实在乡镇实行人员派驻制度,确保新农合基金精细化管理能落实到位。

    (四)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实验总体方案》,我中心将加快推进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运行,建立莆田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消除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二元结构,平等地实现“全民医保”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争创文明单位。在我中心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构建和谐新农合"的文明创建活动,按照"抓宣传强基础,重关爱创特色"的思路,紧紧围绕新农合工作机制抓落实,强化"为群众服务、对群众负责、让群众满意"的服务理念,树立"以人为本、高效廉洁"的单位形象,营造"创建文明单位、建设和谐新农合"的浓厚氛围,形成"服务优质、环境优美、言行文明"的崭新面貌,把新农合中心建设成为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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