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监所上半年工作总结(7)

时间: 04-11 作者:周嘉明 栏目:总结

    二、医疗服务市场卫生监督工作

    (一)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对城区和乡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擅自变更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的诊所及药店非法开展坐堂行医的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63家,药店15家,查处无证行医的7(无证牙科1家)家,药店非法坐堂行医的2家。对7家无证行医诊所进行了取缔,给予“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药品器械,罚款”的行政处罚,张贴了取缔通告向社会公示,查处率100%;对2家非法坐堂行医的药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要求他们立即停止非法行医行为,并处以了罚款。

    (二)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医院管理年工作考核,开展了医院依法执业执法检查,规范了医院依法执业行为。

    (三)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33家医疗机构、70家学校和托幼机构、22个乡镇政府、开展了两轮“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督查,对县城一百多家大型超市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部署。

    三、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对全县所有的中学、中心小学、托幼机构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结合省卫生厅开展2012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要求,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二是学校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是否经检验合格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卫生要求,涉水产品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批件,井水和蓄水池等供水设施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二次供水的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供水人员是否取得身体健康证明、水池是否规范消毒并记录,桶装饮用水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定期清洗饮水机等;三是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是否规范,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学生晨检、缺课追踪调查是否自始自终坚持,“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检查中发现并纠正了一些问题,对一切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将各学校存在的问题向县教育局进行了通报。通过此次检查,切实加强了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完善了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发生,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监督员素质。为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卫生监督稽查机构建设,充实配强了卫生监督稽查力量,设置了稽查股长和专职稽查员,结合省卫生厅、省总工会开展的“全省卫生监督技能大比武”活动,稽查股组织全所卫生监督员开展集中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活动,要求所有卫生监督员独立完成省卫生厅公布的14部法律法规的5000道题目答题,同时,组织监督员到执法现场开展规范操作演练,提高卫生监督员的综合素质。6月9日,11名监督员参加了市卫生局组织的统一考试,6月13日至15日,还将组织卫生监督员参加全市卫生监督系统的知识抢答赛和技能竞赛。依据《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规范》的要求,稽查股制定了卫生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对案卷的形式、内容、书写、送达、执行、结案、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开展了自评与互评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评查活动,每次随机抽取每位监督员5份监督执法文书进行评议,分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评议结果列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上半年共抽取执法文书40份,优秀率为30%,优良率为70%,通过活动的长期开展,全所卫生检查执法人员执法文书书写能力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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