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计生工作计划(7)

时间: 02-04 作者:张琰 栏目:工作计划

三是统筹协调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各级各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土地、社保、就业、医疗、教育、集体林权等涉及个人和家庭利益分配的具体政策措施时,要充分考虑和照顾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征地补偿等普惠政策与计生政策的衔接,避免简单地按人口数量分配各种集体福利和财政补贴,要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更多的实惠。

(五)注重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网底建设

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关键在干部,重心在基层。在机构改革和编制调整中,要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人员的稳定,切实按照常住人口规模比例配足人员。要选好配强县(市、区)人口计生局领导班子,乡(镇、街道)要把最优秀的干部选拔到计生工作岗位上来,要落实由后备干部担任乡镇计生办主任的规定,注意培养和使用优秀干部。要健全村计生管理员“县管、乡聘、村用”管理机制,做好村级计生管理员的选聘、培训和考核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对表现优秀的村计生管理员给予一定的奖励。积极继续做好县、乡人口计生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各级计生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继续抓好全市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要继续加强党建“三级联创”、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单位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大力推进政务、村务公开;积极参加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完善行风热线和舆论监督,不断巩固和扩大纠风工作成果;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工作,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六)充分发挥协会优势,着力打造计划生育工作生力军

各级计生协会要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整体素质,真正把计生协会建设成为“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有作为”的群众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要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进一步加强对协会“三联创”工作的指导,努力实现巩固一流村、提升合格村,促进一般村和后进村转化的目标。加快在流动人口和企业中建立计生协会的步伐,努力实现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各地要想方设法为计生协会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县(市、区)要继续实行村协会会长每人每月40元的补贴,并落实好省上对村协会会长每人每月100元的补贴,要积极争取省上关于对财政困难地区基层计生协会开展活动给予适当补助的支持。二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要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做大做强幸福工程,推广“三结合”小额贴息贷款工作,拓展协会作为空间。各县(市、区)要继续落实好在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中划拨5%作为幸福工程资金的要求。三要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的宣传发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人口发展放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决策机制,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要听取2-3次人口计生工作汇报,帮助解决人口计生工作难点、热点问题;要进一步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建立科学的管理指标考核体系,实行党政领导、责任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三线考核。要求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坚决制止弄虚作假行为,坚持分类指导,抓两头、促中间,实行阶段点评、预警通报、黄牌警告、单列管理等措施,有效推动责任制的落实。要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把计生考核结果与干部的选拔、奖惩相挂钩,失职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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