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书(3)
时间: 02-03
作者:郭翔宇
栏目:申请书
四、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后应完成的程序 一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批准后应当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企业登记之日起180日之内应开展互联网文化活动逾期不开展的由原审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通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三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标明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年限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篇五:《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书
广东省文化厅:
我单位于xxxx年xx月xx日通过审批,获得文化部颁发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为xxxxx号,许可业务经营范围是xxxxxxxxx。
根据文化部公告要求,现向你部提出换证申请。
特此申请。
xxxx年xx月xx日
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年限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篇五:《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书
广东省文化厅:
我单位于xxxx年xx月xx日通过审批,获得文化部颁发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为xxxxx号,许可业务经营范围是xxxxxxxxx。
根据文化部公告要求,现向你部提出换证申请。
特此申请。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