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德育工作计划(3)

时间: 02-25 作者:邢贵芳 栏目:工作计划

2、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通过组织队员看一部反映文明礼仪的专题教育片、写一篇感想文章、出一期专题黑板报(橱窗)、召开一次主题班会(队会)、做一件讲文明讲礼貌的实事等丰富多彩的课内外教育活动,提高队员的思想道德水平。

3、大力倡导队员开展“五小”活动,即在家庭做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在社会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小标兵”;在学校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的“小伙伴”;在社会和公共场所做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的“小卫士”;在独处时做胸怀开阔、心理健康、勤奋自立、勇于创新的“小主人”。通过宣传、教育、活动的方式,促进队员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4、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5、充分挖掘学校与课堂的教育主导作用,把文明礼仪教育融入到学“守则”、“规范”教育活动之中。通过“学守则、学规范”知识竞赛、主题班队会、升旗仪式、演讲、征文、故事会、形势报告会等形式组织队员学习领会《队员守则》、《中队员日常行为规范》、《小队员日常行为规范》,并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引导广大队员共同来制定文明礼仪常规,让队员在体验中接受教育,逐步形成崇尚礼仪、争做文明队员的良好风气,把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转变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动。

㈡继续深化“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队员思想道德教育的战略抓手,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根据中宣部和教育部《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的要求,各校要继续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学校少先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深入开展第四个“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宣传教育活动,与和国防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展贴近生活实际、内容丰富、形式活泼、成效明显的教育活动,使队员从中学习、体验、感悟、认同、弘扬民族精神。

㈢开展“手拉手”活动。

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在校内开展队员与队员之间、青年教师和留守儿童之间、小队与小队之间、中队与中队之间、合作办学学校间的手拉手活动。让外来工子女和留守儿童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同时也培养队员学会关爱他人的良好品质。

㈣开展“阳光伙伴”活动。

按照原定计划塌实、稳健、安全的开展“阳光伙伴”校绑腿跑训练,争取在全市比赛中取得好成绩。

㈤继续加强队员的法制、安全教育。

中心校及各分校可通过讲座、观看记录片、广播、橱窗等途径逐步加强队员的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增强队员的自我防范能力。

㈥开展家校联系,强化家庭教育功能。

家庭是队员成长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在队员思想道德教育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开办家长学校、设立家长接待日、召开家长会、建立家校联系卡以及家访等方式,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引导队员以家庭为阵地,建立家庭劳动岗位、沟通两代人的情感,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尤其要重视关心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以及流动人口家庭子女的教育,积极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㈦继续加强少先队干部和辅导员的培训。

努力培养和建设有较高素质的小干部队伍和辅导员队伍,从而切实为每一位少先队员服务。扎实学习贯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员光荣感、责任感教育。


篇三:荆家务小学2011----2012第二学期少先队德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大兴区教委、少工委和中心校2012年度工作精神,以贯彻“践行北京精神”为主线。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意志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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