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规范化培训计划(3)
时间: 02-24
作者:朱昱璆
栏目:工作计划
(1)同第一阶段1-6。(2)科内实习带教业务学习讲课≥1次。(3)撰写护理综述或论文1篇
四、培训方法
1.对部分本科生护士实行一对一“带教负责制”,全面提高其综合素质及专业理论技能。
2.在规范化培训结束阶段实行临床能力评估,进行临床知识、临床技能、临床思维、执业态度等临床能力综合评估考核。
3.参加护理部三级护理业务查房(详见计划)
4.参加操作技能指导培训(相见计划表)
五、考核规定
(一)由护理部、科室护士长组成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小组,分别对参加规范化培训护士进行阶段考核和轮转考核。
1.护理部根据培训目标及内容,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定期进行业务(临床实践,理论水平,操作技能等)和思想政治,工作态度(包括职业道德,服务态度)等方面的阶段考核,各阶段考核合格者方可申请参加镇江市卫生局统一组织的规范化考试,考核未合格继续参加规范化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2.各科室根据专科特点制定科室规范化培训计划,护士长定期检查科室培训人员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及手册登记情况,每个科室轮转结束后,由护士长对其进行出科理论和操作考核,每次轮转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积极参加并严格执行计划,如实填写《护士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
(二)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应积极参加并严格执行培训计划
1.认真填写《护士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
2.按时完成基础护理量化指标。
3.第二阶段按时完成综述或论文。
(三)对参加规范化培训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的考核方法将按护理部“三基三严”培训计划严格执行。
(四)护理部年终对规范化培训完成情况进行集中审核,对不能完成计划及相关要求者,相应延长培训时间。
(五)科内护理人员每年未完成阶段达标要求,护士长年终业绩量化考核扣2分。
(六)护理人员参加镇江市卫生局规范化培训考核未合格者,个人十二月份业绩量化考核扣10分,取消其年终评优评先的资格,年终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护士长年终业绩量化考核扣2分。
篇二:毕业后护士规范化培训计划
为加强临床护士规范化培训,完善毕业后护理临床教育制度,更好的将理论知识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护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特拟订本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
1、中等护理专业毕业的临床护士。
2、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临床护理工作者,按其临床实际水平纳入相应的年度培训计划。
二、培训目标:
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经过培训后要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水平。
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护理专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爱岗精神。
2、掌握较扎实的本专业基本理论和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学术新进展。
3、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操作技能,专科护理及危重病人的护理。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临床带教和教育能力。
三、培训方法:
培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两年,第二阶段为三年
第一阶段:以提高专业基础理论,临床技术操作技能,护理病历书写和掌握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临床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主要加强专科护理,承担一部分实习带教任务,能参与病区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一)中专毕业后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