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教育局工作计划(10)

时间: 12-07 作者:杨成志 栏目:工作计划

3.完善招生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全面推行中考改革在实施素质教育评先树优中的“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发挥中考对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的保障作用。完善对普通高中学校的星级评估制度,开展五星级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特长学生试点工作,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4.大力开展质量监测。加快转变教研机构职能,切实发挥市教科院“教育质量监测服务中心”的功能与作用,与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等合作,制定《xx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发挥“绿色学业质量监测”的诊断、评价、反馈、指导作用,建立健全素质教育的质量保障体系,引导每一所学校在“轻负担”的基础上实现育人的“高质量”。

5.加强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结合标准化学校建设,开展全市农村小学体育、艺术器材配备达标活动。发挥中考和高考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严格坚持中考录取中体育与物理、化学等值对待的组合录取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提高学生耐力,增强学生心肺功能,切实降低学生近视率。实施体育活动特色课程建设,切实提高每天校园体育活动一小时的质量。广泛开展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学生近视眼防治示范学校和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建设,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促进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活动水平的提高。

6.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工作。年内实现全市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标准化,建立实验设施设备管理台账,对实验教学实现有效监控,确保全市中小学实验课开出率达到国家课程标准,为2013年将实验教学纳入中考做好充分准备。

7.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明确规范办学行为的所有标准要求,并在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栏进行公示,通过媒体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监督。把规范办学行为“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纳入校长职级考核的必备内容,与所有校长签订规范办学责任书,违规者按照问责办法严肃处理。通过铁的纪律和严厉的措施彻底杜绝教育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违反规定加班加点和有偿家教等违规办学行为,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环境。

二、推进均衡发展,着力促进教育公平

8.实施特殊群体学生重点关爱工程。重点关注孤残儿童、外来务工子女、留守儿童、自闭症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加强对中职和特殊教育学校助学金和救助金发放的监管,切实做好学前教育资助的评审认定和发放工作,做好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还款工作。整合社会救助力量,全面规范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救助政策,形成统一、规范、有序的救助机制,确保不让一名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9.实施学前教育普及工程。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预算有科目、新增有倾斜、投入有比例”的要求。逐县市区严格落实学前教育发展3年行动计划,确保年内新进在编幼儿教师人数不低于新进教师总数的15%,完成268所普惠性标准化幼儿园新建、改扩建任务,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全面建立市、县、镇三级衔接的幼儿园所、教师、幼儿学籍等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县域内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机制的探索,探索实施市级以奖代补、县镇两级合理分担的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障管理办法,稳定幼儿教师队伍。组织实施幼儿园保教规范,着力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10.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强化对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的督导落实,严格执行教育部门前置审核制度,确保每一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首先落实住户子女的就学学位。严格实施中心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跨区择校经费补偿制度。制定中心市区和县市城区年度班额控制方案,按照“一校一策”原则,明确目标,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破解“大班额”问题。采取以奖代补办法,鼓励中心市区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学区机制探索,通过“择校热点校”和相关学校建立共同发展机制,实现市区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一体化办学。加快推进县市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教育联盟等办学体制改革,确保各县市区的城区优质公、民办学校与农村镇街学校全面开展办学合作,提高农村学校的办学质量,实现由“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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