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10)

时间: 12-26 作者:尹昕 栏目:方案
张梦瑶 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纪检监察室,由宋建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明确责任,严肃处理。机关各科室、咨询中心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吃空饷”问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局机关“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统计、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局机关“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2040906,在局办公楼设立举报箱,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市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电话:8213818
    
3、积极推进,力求实效。各科室、咨询中心要把治理工作与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积极开展治理工作,又要讲究方式方法,避免激发新的矛盾。在科室内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治理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4、其他要求。市本级“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9月10日开始,至20xx年12月20日结束,共需要4个月的时间,分五个阶段开展。各科室要按照各个阶段的要求,报送“吃空饷”人员信息及相关资料,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市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于每周一将上周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本级“吃空饷”专项治理办公室。
    
五、本实施方案由市旅游局“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五: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肃机构编制、人事、财经纪律,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防止和杜绝单位或个人虚报、多领、冒领财政资金等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吃空饷”问题,根据《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曲靖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曲办字[20xx]33号)文件要求,结合曲靖市民政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合理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吃空饷”问题,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虚报、瞒报、漏报、错报各类“吃空饷”人员。

3.坚持“—把手”亲自抓,对专项治理结果负总责的原则。

4.坚持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自查,准确填写《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问题自查表》、《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问题自纠表》,完善台账,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5.坚持从严查处的原则,对“吃空饷”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整改落实到位。

6.坚持治理与健全制度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治理,查缺补漏,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二、专项治理范围和对象

(一)治理范围

曲靖市民政局在职在编公务员、机关工人和离退休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