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方案(6)
时间: 12-25
作者:韦茗仁
栏目:方案
建立通报制度。各责任部门、市属媒体将每月各自刊播情况,于当月27日前报市文明办。市文明办汇总后报新乡文明办和省文明办,并进行通报。
篇五: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意见》(宁字号[2013]5号)精神,我局将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为确保公益广告宣传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塑造良好城市形象,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目标,着重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食品安全等方面内容展开,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社会教育、文化传播、舆论导向等方面的功能,弘扬正风正气,激发奋进力量,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局“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领导,成立“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刘海云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关昊春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董发涌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员:董发忠 办公室主任
左西胜 职业健康与应急管理处处长
宋生霖 一处处长
陈顺敏 二处处长
杜 震 执法支队副队长
杨 英 办公室工作人员
马 惠 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董发忠任主任,负责全局“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日常协调、衔接工作。
一、职责分工
根据市文明委对“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内容和刊播展示要求,职责分工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全局“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总体安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制定主题、活动计划,做好公益广告刊播相关工作。
(二)各处室:负责本处室“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事宜。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组织实施。根据要求,按照计划常年开展公益广告刊播、展示工作。
(三)检查验收。3月1日—15日,接受市领导小组对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刊播工作情况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统筹领导。“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已列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项目和重要内容之一。要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做好工作,推动正风正气形成。
(二)精心制作公益广告作品。“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是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要设计制作贴近生活、新颖美观、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自行制作刊播,自行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