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习工作计划(2)

时间: 12-24 作者:马顺 栏目:工作计划
    (三)实习阶段(时间: 8月29 日到10月 16日)
    本科生必须编写4个以上不同的教案,上课时间不得少于8个课时。在这个阶段,实习生主要任务是搞好课堂教学和开展班级工作包括积极组织中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并结合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注意收集中学生的反映,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尽可能应用各种教学手段,如教学辅助软件,提高教学质量;实习生之间必须相互观摩和交流,尽力提高教学水平,并在原任教老师指导下认真开展教育评价活动和公开课教学活动。


篇二:教育实习工作计划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工作纲要》和教务处学年度教学工作安排,我系xx级教育实习工作安排在20xx年9月13日-11月25日进行,为期10周,共计74天。实习学生人数299人。常规实习254人,自主实习点13人。
    一、目标与要求
    1.进一步深化和培养学生的专业思想,了解教育,树立献身教育事业的志向,使其初步具备人民教师应有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以适应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培养社会主义新型教师;
    2.引导学生将所学的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培养学生独立从事中等教育工作的初步能力;
    3.指导学生认真学习、探索、研究基础教育教学管理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规律,使其获取从事教育科研的初步认识和能力,以便将来的实际教学工作的开展;
    4.教育实习是对我系办学思想,教育水平和培养规格的综合检验,要求指导教师及时反馈信息,并请实习学校领导和教师提出建设性意见,以便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5.教育实习是我们师范生大学学习的重要环节,要求各位同学虚心学习,认真请教指导老师教学经验,多与老师交流,真正地学会如何在实际课堂中开展教学活动;
    二、内容和要求
    (一)教学工作实习
    内容:听课、备课、设计教案、试讲、上课、课前课后辅导、作业批改与讲评、拟定考卷及成绩评定、组织课外学习活动。
    要求:
    1. 实习前期,实习生应认真观摩指导老师授课,做好听课笔记,总结教学过程中的方法与技巧,虚心向指导老师求教;
    2. 课堂教学至少达到8节(教案至少8个), 不得用课外辅导时间充抵最低教学时数限额;
    3. 实习生须在上课前一天将教案交双方指导教师审批,获批后方能上课(委托点由原任课教师批准)。通过后的教案原则上不得擅自改动,如确需改动,须征得指导老师的同意。
    4. 实习生首次上课前,必须试讲。试讲由双方指导教师和同实习组组员参加,如试讲不符合要求,在不影响课程进度的前提下,应安排再次试讲。如在老师与组员的帮助下经过改动,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不能上课,该生实习成绩降低一级。首讲成功的以后上课可不经过试讲,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须再度试讲;
    5. 实习生内部相互听课评课,客观给予评价及建议,团结互助,坦诚相待。
    6. 指导教师应不定期抽查实习生的教案、批改的作业及考卷;
    7. 组织课外学习活动应按原任课教师或班主任的计划进行,要有新意,有效果,不得把课堂教学延伸到课外学习活动中。
    8.由实习学校提供测试员,对实习生进行师范生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前两天通知实习生,实习生作好各种讲课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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