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广告宣传方案(4)
时间: 12-24
作者:温靖
栏目:方案
三、工作范围
攀枝花建成区范围含东区、西区、仁和区、钒钛产业园区;米易县、盐边县城区。
四、责任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
牵头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公益广告宣传事宜,并指导区县搞好相关工作。
(二)市城管局
负责落实主城区大型户外广告公益广告宣传事宜,并按照合理布局、规范设置的原则,牵头组织在合适位置选点新建公益广告载体。
(三)市交通局
负责公共汽车站点广告位(含客运站、码头电子显示屏)及公共汽车、出租车车身及led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事宜。
(四)市住建局
负责管辖人行天桥公益广告宣传事宜。
(五)市劳动人事保障局
负责落实市中心广场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事宜。
(六)电信公司攀枝花分公司
负责电信大楼正面墙体公益广告宣传事宜。
(七)各区县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负责辖区公益广告宣传事宜。
(八)钒钛产业园区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负责辖区公益广告宣传事宜,并督促攀枝花市火车站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事宜。
(九)攀枝花保安营机场公司
负责机场停车场周边公益广告宣传事宜。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
1月24日——2月1日,根据省、市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范围制定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组织实施
2月9日——3月25日,各相关单位根据要求完成公益广告制作发布工作。
(三)检查验收
市指挥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督查督办。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将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来抓,确定相关领导专职负责,落实专人负责公益广告的管理和实施,确保完成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任务。对工作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将予以督查问责。
(二)规范设置
户外公益广告载体必须牢固安全,形式要美观醒目,内容要紧扣主题、充分发挥宣传教化作用。
(三)灵通信息
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工作方案和进展情况。联系人:李世良;联系电话:3363903。
篇三:公益广告宣传方案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是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2013年,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七部办委局联合部署在全国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并将开展此项活动作为2013年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充分运用这一生动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为此,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内容
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要突出重点,着重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食品安全等方面内容展开,要弘扬正风正气,激发奋进力量,努力为枝江奋力冲刺全国百强营造良好氛围。公益广告可以直接从新华网、中国文明网等多家国家级网站免费下载、转播,各单位也可以自行制作刊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