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广告宣传方案(2)

时间: 12-24 作者:温靖 栏目:方案

报纸类:《金昌日报》按每期一个1/4版计,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6个整版;《镍都报》、《八冶建设》等企事业单位自办报刊,也要安排一定版面刊登。

电视类:金昌广播电视台各频道、金川公司电视台和永昌电视台每天播出15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6次。《金昌新闻》、《金川新闻》、《永昌新闻》前后等重点时段以及晚间黄金时段要保证播出时间。

广播类:金昌广播电视台各主要广播频率每天播出10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5次。

期刊类:《当代金昌》、《金昌发展研究》和《西风》等期刊,每期至少刊登一个页面。

互联网:《金昌政务网》、《金昌文明网》、《金昌党建网》、《金昌新闻网》等政府网站、各职能部门网站和企业网站在首页位置长期集中宣传展示,每家网站每月刊载数量不少于10条。

手机类:移动、电信、联通三家电信运营企业,面向全市用户,运用手机报、短信、彩信、炫铃等方式传播公益广告,每月至少5条,且不少于手机广告总数的20%。

社会媒介:各类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运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车载电视、户外广告牌、车体广告、宣传橱窗等媒介,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其中,公共场所在醒目位置刊播的公益广告时长不少于广告总时长的20%,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车载电视等每天播出不少于10次。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运用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宣传栏、横幅等形式,广泛进行公益广告宣传。

五、运行机制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是一项长期任务,县、区和各部门、各单位、各媒体要形成有效运行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工作机制。依托中央、省、市平面类、广播类、影视类、网络类、手机类公益广告,集纳其他媒体的优秀作品,形成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各媒体无偿选用。

保障机制。县、区和各部门、各单位、各媒体要成立专门小组,明确责任,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障,切实落实任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可选择信誉度高、公众形象好的企业冠名襄赞,推动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

监督激励机制。主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对媒体制作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进行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考评。市委宣传部指导和考评各类媒体,并会同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和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对电子大屏幕、广告机、楼宇广告、广告牌、公交站牌、主次干道、街巷和建筑工地等户外广告媒介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市委外宣办会同市工信委指导和考评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纳入文明网站测评;市文广新局负责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文化场馆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市交通局对交通运输工具、火车站、汽车站、机场、交通路口、停车场和道路隔离栏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商场、市场(含农贸市场)、餐饮店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市旅游局负责对星级宾馆和旅游景点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市教育局负责对各学校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对市直党政机关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市体育局负责对体育场馆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全市其它公共场馆、公共设施和“窗口”行业和单位公益广告宣传由各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考评。以上考评纳入文明单位考核测评。长年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不断推出优秀作品。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金昌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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