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13)
时间: 12-21
作者:张聚勤
栏目:方案
3、建立城市管理影响评价的社会化参与机制。由城管办负责,从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建 筑工地管理、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和“五小行业”审批管理四个方面入手,通过民意调查、社会舆论等途径,每月评选对城市环境容貌卫生和群众生活产生严重不良影 响的项目或事件。评价结论每季度汇总经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后公开发布,并作为城市管理有关职能部门下一步改进工作的依据。评价结论与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物业等单位有关的,记入企业信用考核档案。
4、建立城乡规划约束引导机制。国土资源分局在土地拍卖操作中要注意保持规划的完整性, 规划分局在确立用地红线时原则上要以路、以完整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区域为界,成方成块拍卖,防止零星开发建设,避免零星开发造成的项目之间不协调;如果同 一地块确需多家开发单位共同开发,建设局应对各方施工图设计及有关建设内容进行专门审查、协调,提出《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5、完善工程管理制度。由建设局负责完善落实以下四项制度:
(1)完善图纸审查制度,保证设计深度,扩大施工图审查范围,提高设计质量。施工图审查必须涵盖所有专业,特别是基础设施配套的全部内容,包括附属工程,以保证建筑物功能完善,配套齐全。对太阳能热水器等附属设施,提倡一体化设计、统一安装。
(2)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制度,扩大工程质量监督范围。逐步将所有建设工程,包括道路、给排水、热力、燃气、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建设管理范围,全面推行工程质量监理,确保工程建设的档案资料完整。
(3)进一步完善、深化行业企业信用考核机制。将信用考核范围扩大到开发、建设、市政、物业等所有行业;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完善、细化、量化制度条款,便于考核监督;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资质考核和升降级挂钩,促进行业企业自我加压、自我约束、规范发展。
(4) 完善建筑工地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发建设单位是建筑工地环境管理责任人。开发项目的环境管理期限自取得土地使用权 起至项目通过综合验收止。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施工图审查阶段以前,由国土分局负责督促建设单位对土地进行围挡,施工图审查阶段以后由建设局负责接手管 理。市政等基础设施项目的环境管理期限自破挖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为止,由市政局负责监督管理。
6、完善城市建设统计指标管理体系。由建设 局牵头,制订完善城市建设统计指标管理制度,明确各专业部门上报供水、供电、供热、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统计指标的具体要求,并组织力量 对以前缺失的统计指标进行调查、摸底和测算,逐步健全城建统计指标上报、汇总、发布管理体系。
(四)提高物业管理精细化水平
1、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覆盖面。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建设局配合,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未纳入物业管理的住宅楼(区)实行有偿物业管理,鼓励提倡公共建筑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
2、 加强公共部位、共用设施的维护管理。建设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提高小区绿化养护水平,及时对缺损的绿化进行补栽补植;要按照维护规程加强对排水设施的清 淤维护。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市政局、执法局四大队配合,对市政维护范围以外的背街小巷、道路红线和建筑物之间硬化地面坑洼不平、排水不畅等进行全面普查, 制定整改计划。有业主和产权单位的,督促其进行整改、维护。没有明确产权单位的,安排专项资金分期分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