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4)
时间: 12-21
作者:周苗苗
栏目:方案
一是适应人民银行职能调整需要,正确及时组织会计核算,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为辖区金融机构提供高效、快速、便捷、优质的资金清算及其它各项金融服务;严格履行职责,有效实施会计监督管理职能,最终实现会计工作制度化、目标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目标。
二是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政策和国库支付清算业务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科学、统一、规范的国库核算体系,增强国库监督管理力度和效果,全面高质地履行中央银行经理国库的职能。
三是结合发行库封闭式管理的具体要求,创新工作理念,完善管理机制,从内控制度、库务管理、会计核算、人民币管理、现金管理、发行队伍建设、档案管理等方面入手,全面实施标准化管理,努力实现零差错、零案件、零事故、零风险,最终达到零缺憾的工作目标。
四是从制度规范、日常工作、武装押运、枪支弹药管理、对突发事件处置、安全检查、内部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实施标准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创新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新理念,切实提高人员素质,积极防范事故案件,有效地遏制违章违规行为,为支行整体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五是按照上级行《金融电子化信息管理办法》的要求,从制度建设、软硬件管理、计算机安全、网络管理、计算机培训、档案管理等方面入手,大力推进科技工作标准化进程,切实提高员工的科技素质,提高支行的科技应用水平,有效防范金融计算机犯罪,为支行的各项业务工作提供优质的科技支持和服务,推动整体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四、标准化建设的目标任务
通过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开展,要在四个方面取得实效。一是对“标准化”建设的内涵和实质要有一个深刻理解和把握;二是对开展“标准化”建设的重大意义的认识必须达到新的高度;三是各部门、各专业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要通过严格的对照检查,使业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得到整改和提高;四是鄂温克旗支行对五个专业的标准化建设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要有一定的超越性、前瞻性和广泛性,力争在全市树立起一面旗帜;五是通过五个专业的标准化建设,以点带面,研究、探索和尝试金融管理、调查统计及其它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思路,提高支行整体工作标准化建设水平。
五、方法步骤
按照上级行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支行标准化建设工作实际,我支行的金融服务业务标准化建设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对照检查阶段(9月1日——9月15日)
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赵志华行长、额尔德尼副行长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标准化”的内涵;充分认识职能调整后,基层人民银行开展“标准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将支行各部门自行制定的标准化方案与“全区金融服务业务标准”相对照,查遗补漏、完善补充。
(二)组织落实阶段(9月16日——11月16日)
各部门要结合本专业业务标准化实施方案,强化对各项标准的检查落实,要通过部门内部日常管理,外部业务标准检查,结合支行“责任目标考核”、“五零”工程考核等方式,推动各部门内部职责进一步明确,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服务业务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7日——11月30日)
支行将开展一次标准化建设“回头看”活动,抽调纪检、内审、事后监督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标准化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标准化建设方案制定中存在问题的,要修改方案;方案落实中存在问题的,要查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要求会计、国库、发行、科技、保卫五个专业在11月30日前将实施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总结,为下一年度标准化建设工作更深层次开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