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工作计划(7)

时间: 12-16 作者:黎珺 栏目:工作计划
    (七)建立健全法制教育网络。健全以学校课堂教学与校园实践活动为主渠道,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建立健全普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司法、公安、综合治理等有关部门和各种社会组织的协调配合,形成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学校和各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局面。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建立健全校外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依托青少年活动中心、展览馆、法院、看守所等阵地,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建设,形成定期参观学习机制。利用家长学校,做好学生家长的普法教育,做到依法调解与依法维护权益,并通过“小手牵大手”等活动载体,推动家校联合进行普法。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学生、单亲家庭学生、流动人口子女、心理障碍学生、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服务救助,维护其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维护校园安全,营造健康成长环境。
    五、工作措施和保障
    1.确定年度学习重点:根据现阶段社会政治经济情况和我校实际,明确本年度法制学习重点是:
    (1)学校领导班子及全体教职工:宪法、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义务教育政策法规》读本(县教育局印发)、《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2)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毒品法》、《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以及下发的法制读本。
    2.进一步完善我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指标。
    3.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党支部、德领组、少先队负责全校“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各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部门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和引导有关部门发挥资源优势在校内外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人制宜,防止形式主义,注重实效。
    4.落实法制宣传工作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学法制度,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把集体学习法律纳入学习制度范畴,中心组及行政班子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全体教职员工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进一步完善教师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年度考核制度。每个教师每年要有20学时以上的法律知识学习,在适当的时间安排普法知识考试。
    5.加强阵地建设。设立法制橱窗和画廊,校报、校园网、校广播站要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定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6.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保障力度。所需经费(如教职工的普法教材费、板报、专刊、图片、广播、学生到省、市参加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管理制度》编印、照片、档案资料等费用)纳入学校预算,给予资金上的保证。


篇五: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基础,是推进创建“平安湖州”的重要保障。为更好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好 社区法制宣传栏、法制学校,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和载体,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围绕构建良好的社会关系,如邻里、家庭及生产生活各方面的关系,定期开 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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