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宣传工作计划
时间: 02-28
作者:张金阳
栏目:工作计划
篇一:2011年全县消防宣传工作计划
2011年,全县消防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推动新形势下消防工作又快又好发展,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以服务进贤县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宣传的领导,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深化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为“十二五”顺利开局、建党90周年和“七城会”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宣传环境。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消防宣传社会化的工作机制
(一)依法履行消防宣传职责。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消防宣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形成制度,抓好落实。制定具有指导性、操作性强的消防宣传计划,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地区、应急教育、普法宣传等重要内容,要经常对消防宣传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增强消防社会化宣传合力。加大消防宣传投入,将社会消防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单独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要积极推动党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二)宣传普及《江西省消防条例》。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江西省消防条例》纳入部门行业法制宣传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10月,在全县统一开展庆祝新《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各党政领导要以电视、广播、报刊专访、发表署名文章等形式积极参与《条例》宣传活动。
(三)建立相对固定的宣传队伍。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相对固定的消防宣传队伍,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消防宣传的常态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健全一支以专兼职相结合为主体、志愿服务为辅助的消防宣传队伍,力争年内指导各单位落实一名专职消防宣传员、两名兼职消防宣传员,积极鼓励、引导、扶持消防宣教志愿者队伍(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辖区适龄人口的3%)。
(四)建立相对固定的宣传阵地。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媒介开展公益消防宣传,在县区中心、文化广场、高速公路口、景区景点等显要位置设置大型灯箱广告和led视频消防公广告,县区大型消防公益广告宣传牌不少于4块,并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适时增加宣传牌,及时更新宣传内容。村委会、社区、小区要充分利用文化站、活动室、广场以及宣传栏、文化橱窗等建立2-4个相对固定的宣传阵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二、充分发挥行业系统监管作用,建立和完善消防宣传社会化的系统功能
(五)深化“消防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教育部门要继续抓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要争创1所市级、争取1所省级“示范学校”、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课件教案评比活动、消防文艺汇演活动、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消防趣味运动会、消防志愿者参访活动和消防漫画竞赛活动”,发挥示范学校的辐射效果,提升学生、家庭的消防安全意识。在此基础上开展好中小学校长消防安全培训,开展好“消防小卫士”、消防宣传平安大使”、“雏鹰行动消防章”等评选活动,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村委会、社区要开展好平安街道、平安社区、平安村镇等平安创建活动,至少建立一个消防安全示范点。
(六)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拓展消防公益宣传新渠道,加快户外视频传媒的安装和大型消防公益广告的推广。广电部门积极落实电视台“消防安全你我同行”专栏,在收视黄金时段植播消防安全提示字幕,落实广播电台设置“消防安全之声”公益广播,加大消防安全宣教力度。各类报刊、杂志要开辟消防专栏,通过领导访谈、互动竞猜、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播送公众最想关心的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工作动态。加强与城乡建设部门、公交公司、出租汽车行业、易燃易爆场所、信息通讯行业等的合作,将消防公交宣传走进各个层面。
2011年,全县消防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推动新形势下消防工作又快又好发展,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以服务进贤县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宣传的领导,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深化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为“十二五”顺利开局、建党90周年和“七城会”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宣传环境。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消防宣传社会化的工作机制
(一)依法履行消防宣传职责。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消防宣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形成制度,抓好落实。制定具有指导性、操作性强的消防宣传计划,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地区、应急教育、普法宣传等重要内容,要经常对消防宣传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增强消防社会化宣传合力。加大消防宣传投入,将社会消防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单独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要积极推动党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二)宣传普及《江西省消防条例》。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江西省消防条例》纳入部门行业法制宣传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10月,在全县统一开展庆祝新《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各党政领导要以电视、广播、报刊专访、发表署名文章等形式积极参与《条例》宣传活动。
(三)建立相对固定的宣传队伍。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相对固定的消防宣传队伍,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消防宣传的常态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健全一支以专兼职相结合为主体、志愿服务为辅助的消防宣传队伍,力争年内指导各单位落实一名专职消防宣传员、两名兼职消防宣传员,积极鼓励、引导、扶持消防宣教志愿者队伍(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辖区适龄人口的3%)。
(四)建立相对固定的宣传阵地。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媒介开展公益消防宣传,在县区中心、文化广场、高速公路口、景区景点等显要位置设置大型灯箱广告和led视频消防公广告,县区大型消防公益广告宣传牌不少于4块,并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适时增加宣传牌,及时更新宣传内容。村委会、社区、小区要充分利用文化站、活动室、广场以及宣传栏、文化橱窗等建立2-4个相对固定的宣传阵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二、充分发挥行业系统监管作用,建立和完善消防宣传社会化的系统功能
(五)深化“消防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教育部门要继续抓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要争创1所市级、争取1所省级“示范学校”、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课件教案评比活动、消防文艺汇演活动、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消防趣味运动会、消防志愿者参访活动和消防漫画竞赛活动”,发挥示范学校的辐射效果,提升学生、家庭的消防安全意识。在此基础上开展好中小学校长消防安全培训,开展好“消防小卫士”、消防宣传平安大使”、“雏鹰行动消防章”等评选活动,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村委会、社区要开展好平安街道、平安社区、平安村镇等平安创建活动,至少建立一个消防安全示范点。
(六)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拓展消防公益宣传新渠道,加快户外视频传媒的安装和大型消防公益广告的推广。广电部门积极落实电视台“消防安全你我同行”专栏,在收视黄金时段植播消防安全提示字幕,落实广播电台设置“消防安全之声”公益广播,加大消防安全宣教力度。各类报刊、杂志要开辟消防专栏,通过领导访谈、互动竞猜、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播送公众最想关心的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工作动态。加强与城乡建设部门、公交公司、出租汽车行业、易燃易爆场所、信息通讯行业等的合作,将消防公交宣传走进各个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