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年终总结(6)
时间: 01-10
作者:霍小帅
栏目:总结
(3)在县政府领导及局领导大力支持和领导下,我们除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卫生院等办公房的财产、大型会议、(人大、政协会议,全县经济会议等)通用设备、车辆保险、办公用品等实行了定点采购外,积极和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督职能,与监察、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全县各部门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2011年4月我们和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委托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兴隆县柳河防洪综合整治工程公开招投标,我们对招标活动进行全程现场监督,此次招投标共有 “河北水利工程局”、“任丘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承德市北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新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衡水滏新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保定市建筑安装工程处”等六家企业进行投标,经评审专家认真评审推荐,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任丘市水利建筑有限公司”、 “河北水利工程局”、 “承德市北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家供应商分别在一、二、三标段中标,中标金额2,021.9万元,节约资金479.21万元。
(4)4月份为全力支持我县的抗旱工作,我们和县水务局共同采取询价招标的方式,组织了兴隆县水务局抗旱设备的招标采购,共有4家符合招投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了投标,经过询价小组认真评审,报询价领导小组确认“宣化市正远钻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总价189.8万元中标,节约资金10.2万元。有力的保障了全县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
(5)9月28日,受县卫生局委托,组织了卫生局为村医配备电脑、打印机采购招标,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在监察局、审计局、人大、检察院等监督单位的现场监督下,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招标,本次采购预算为105万元,中标金额91.35万元,节约资金13.69万元。10月21日受兴隆县人民医院委托,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对兴隆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进行招标采购,此项目预算资金130万元,中标金额85.54万元,节约资金44.46万元,达到了通过政府采购节约资金的目的。
3、按照省、市、县的文件要求和领导的指示精神,6月份重点参加了全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工作中全体同志积极努力加班加点认真细致工作,及时准确的为领导提供第一手材料,从而有力保障了公车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为下一步公车专项治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政府采购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政府采购工作起步比较早,从目前政府采购工作上看,无论是监督管理,还是操作运行,仍然存在一些与形式发展、任务要求不相适应,与制度和程序规定不相符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政府采购政策宣传不够普及深入;二是一些采购单位和采购执行单位的政府采购法制意识淡薄,有的脱离甚至规避监管,有的违法违规操作;三是政府采购制度不尽完善,特别是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健全,至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工作不到位。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随意性和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四是对乡镇级政府采购还没有完全纳入县级政府采购统一管理,是我县政府采购工作比较薄弱的环节,出现了管理上的空白。
三、今后我县政府采购工作的思路
今后我县政府采购工作总的思路是“坚持四项原则”:一是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原则;二是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原则;三是公开招标采购为主,其他采购方式为辅原则;四是“管采分离、职能分设、政事分开”的原则。
(一)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将政府采购工作与年初预算编制结合起来,以预算编制、综合预算编制为基础,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加大政府采购力度,能够进行政府采购的全部由政府采购,在采购的项目品种上,要增加节能、环保等项目,尤其是关系到群众利益的公共项目。在资金范围上,要将上级补助专款和年终追加预算资金纳入政府采购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