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作计划
上半年,中心紧紧围绕“迎大运”开展工作,全体工作人员精诚团结,激情燃烧,践行“专业、阳光、高效”的工作理念,出色完成了所有“办赛事、办城市”相关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取得可喜的工作成绩。
第一部分 主要工作
一、上半年完成采购招标情况
(一)2011年1-7月份,中心累计完成采购招标项目510个,比去年368个同比增长了39%,节约财政资金6000万元,节约率约为7%。
(二)确保大运项目采购招标按时按质完成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办赛事办城市工程项目建设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应急项目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精神,中心结合我区实际,就“办赛事、办城市”项目采购招标方式、限时办理采购手续、简化废标处理程序、建设工程项目下浮率等问题向区委、区政府积极建言献策,促使形成我区“办赛事、办城市”项目采购招标的工作规则,使我区“办赛事、办城市”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有据可依,做到规范、有序、高效。通过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招标程序,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办赛事、办城市”项目采购招标全部按时完成。中心完成“办赛事、办城市”项目295个,其中工程类261个、货物类22个、服务类12个。主要举措如下:
1. 开辟“绿色通道”,推行综合评分法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我中心根据深办发〔2011〕1号文的有关精神,凡“办赛事、办城市”货物类与服务类项目,经中层干部会议讨论通过后,采取综合评分法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招标,让每一个“办赛事、办城市”项目充分享受到“绿色通道”的便利。采取该采购方式后,只需两个星期就能完成一个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既保证了质量,又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节约率为13%,比公开招标项目的节约率6%提高了7个百分点。各采购单位对这种做法均表示满意。
2.试行预选承包商制度。对“办赛事、办城市”绿化项目,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确定的绿化工程预选承包商与监理预选承包商中进行再次抽签,一次性选定30家符合资质的区属绿化工程施工与监理预选承包商,此举进一步降低工作成本,同时也最大限度地满足建设单位对于“办赛事、办城市”项目招标紧迫性的要求。
3.推行简易招标。对“办赛事、办城市”工程施工以及勘察、监理、环境影响评价、造价咨询等项目,采用简易抽签方式进行招标,从而有效减少了政府招标与投标人投标成本。
4.实行并联提速机制。凡是需要进行审计的“办赛事、办城市”设备类项目,审计与对外公告同时进行,采购单位在开标前1周内提供审计报告即可,此举缩短了十天左右的流程时间。
5.优化工程抽签方式。由于办公场地所限,为解决开标室不够大的难题,对“办赛事、办城市”工程类项目实行两步抽签法,即先对投标人进行分组,首先抽签确定组别,然后由组内投标人进行抽签确定中标人,此举不仅缓冲了办公场地不够的问题,而且将原来每个项目约一个小时才能完成的抽签环节缩短到15分钟,节省了大量工作时间。
6.简化废标处理程序。对公开招标或公开征集谈判失败的“办赛事、办城市”项目,中心根据评委会的意见审查决定是否直接转为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采购活动结束后报区财政部门备案,减少审批环节。有两家以上供应商符合条件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这种处理废标的方式缩短了招标周期。
7.限时办理采购手续。对于我区“办赛事、办城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预中标结果,逾期未确认的视同确认,此举有效减少了因疏忽或其他原因未及时确认而导致项目拖延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