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署大会讲话稿(9)

时间: 12-24 作者:徐玲 栏目:演讲稿
    近年来,财政部、教育部围绕推动高校科研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试点工作。比如,在科学前沿领域,会同科技部开展了“清华、北大生命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在面向行业产业方面,在湖南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南大学、吉林大学等开展了“产学研用”合作创新改革试点;与此同时,有关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从区域发展的现实需求出发,探索性地开展了工业研究院、产业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区域创新模式实践。这些试点不仅推动了高校自身的改革,也极大地促进了高校与高校、高校与企业、高校与科研院所以及高校与地方的协同创新,为“2011计划”提供了有益的探索与借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准确把握“2011计划”的特点和要求

    “2011计划”坚持“需求导向、全面开放、深度融合、创新引领”的基本原则,以“国家急需、世界一流”为根本出发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通过开展协同创新,实现高校创新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提升高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计划贯穿着全新的理念和思路,契合了国家经济、社会、科技、教育发展的现实需求,与现有的单项的“项目”、“基地”、“工程”等有着明显的区别。因此,必须准确把握计划的特点和要求,找准切入点,提高执行力,切实增强协同创新的有效性。

    (一)凝练主题,转变方式,系统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2011计划”重在打造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模式平台,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教育发展项目、科研课题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它实际上是紧密围绕国家重大需求,把已有的创新模式、资源和要素,按照协同创新的理念打通、串接、凝练、提升,并探索出新机制、新模式。“2011计划”的实施必须以解决问题为导向,问题的来源必须是国际科技发展前沿和国家、行业、产业、地方的重大需求;问题的方向必须有较强的针对性、战略性和前瞻性,具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问题的破解不仅要体现多学科的交叉融合,还要充分发挥高校的特色与优势。在此基础上,高校要从创新导向、组织管理方式、创新要素汇聚形式、政策环境、评价机制等方面,切实转变创新方式,采取系统性的、实质性的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协同创新。这也是今后对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绩效评价的重点内容。

    (二)把握好“2011计划”与“985工程”等重大项目的关系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11工程”和“2011计划”,都是党中央、国务院在不同历史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各有侧重、彼此促进、共同发展,是统一的有机整体。“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211工程”重在学科、人才、平台等创新要素,重在高校内部建设。“2011计划”则重在高校体制机制改革,重在推动高校与外部创新力量之间的协同创新和融合发展。“985工程”等重大项目的实施,为“2011计划”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2011计划”的实施将更好地提升“985工程”等重大项目的实施效果,进一步释放现有创新要素的能量。

    (三)把握好“2011计划”同国家和地方各类科技计划的关系

    “2011计划”不是一个科研项目,也不是单纯的“基地”建设。核心是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更加有利于承担和完成国家和地方重大任务的协同创新模式与平台,实现创新方式的根本转变。因此,具备完成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等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和水平,并实际承担了相关的重大科研任务,是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的前提与基础,是协同创新中心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与保障,也是检验协同创新成效的重要标准。协同创新中心应当坚持“动态、多元、融合、持续”的原则;中心的工作方向应根据需求的改变进行动态调整;中心的研究人员来源于多个单位,实现“流动不调动”;中心的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广泛吸纳各方面的支持和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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