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工作总结(6)

时间: 10-29 作者:曾梓洋 栏目:总结


篇四:消防大队工作总结  

县公安消防大队自 1979 年在公安局设置消防股到 1994 年正式成立独立机构以来, 已经 走过了 27 年的光辉历程。一茬茬年轻的消防官兵,视漾濞人民为父母,视驻地为故乡,用 自己的青春、热血书写了对伟大祖国的无限忠诚,对党和人民的无限热爱,在一场场血与火 的考验中保卫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值勤战备能力逐年增强
公安消防大队设立之初,是由县公安局代管的一个消防股。代管期间,全体官兵借住公 安局。消防大队正式成立后,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消防部门的关心支持下,#p#分页标题#e#投资 96.5 万元,由队里全体官兵亲手建盖起地处县城新建街上段右侧、占地 0.2 万平方米的综 合办公大院,院内有两幢二层钢混结构的营房综合楼及其他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共 1165.33 平方米,内含消防车库、食堂、宿舍、办公室及各项配套用房。通过多方争取资金,购买数 码照相机 1 台,接通了因特网、金盾网(局域网) ,办公条件得到改善。为适应形势发展的 需要,又投入 15 万元对营门和部分库室进行改造,用于政府专职消防队住房。现有编制 3 人,并住有 7 月 27 日成立的政府的专职消防队 4 人,配置有东风牌消防车 1 辆,手抬消防 机动泵 1 台,及消防水带、水枪,消防员防护服,消防空气呼吸器等消防装备,使消防队的 值勤战备能力逐年得到增强。

二、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成绩斐然。
近年来,大队在大理消防支队和地方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 伟大旗帜,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 公安部“二十公”、 公安厅“二十一公”精神,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坚持“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 业务工作”,以《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为主线,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大组织建设力度,狠 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经常性思想教育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保持了部 队高度稳定, 完成了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政治工作、 业务建设、 部队管理、 内外关系、营房环境等方面都取得了好成绩,受到当地人民群众的好评和各级领导的肯定。 按照“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宗旨,积极做好拥政爱民工作,首先认真落实了群众工 作五项制度,先后与县人行、县财产保险公司两家单位开展了警民共建活动。只要是群众需 要就义不容辞,积极为单位群众送水、运水,取钥匙,参与社会救助等,通过开展这一系列 的活动,大队官兵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增强了警民血浓于水的深厚感情。牢固树立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 、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抓好“消防监督业务规范化”建设, 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 努力探索消防监督工作新机制, 抓好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和 消防工作进社区,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开创“政府领导,行业管理,单位负责,群众参与, 消防监督”的新局面。 本着“消防工作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的方针, 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活 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严令其整改。

三、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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