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质量月活动总结(2)
时间: 10-27
作者:陈惠滟
栏目:总结
2、加强质量自查,促进质量管理。
上海建工集团,城建集团,浙江、江苏、四川、中建等沪办建管处在9月份质量月活动中,广泛开展条块结合的质量月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特别对在建的轨道交通工程、住宅工程、安装工程开展有重点地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以文件、简报及会议形式进行通报,据各单位不完全统计,共检查在建项目的单位工程7500个(次)。
3、组织开展质量培训工作。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委托上海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举办了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科长、质量工程师质量培训班。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等进行培训,参与培训的施工企业质量科长、质量工程师共有150余人次,切实从理论上提高了企业质量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
二、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强化质量监督。
1、组织开展全市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住宅建筑市场,提升本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市建设工程安装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开展了全市住宅建筑工程专项检查,共抽查了40个工地,共开具局部停工整改指令单4份、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29份。被查工程以二、三级企业和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总包的工程为主,检查表明,工程的现场质量状况总体受控,基本能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有关规范、标准、施工方案施工;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总体规范。但通过检查同时也发现部分工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能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或运转不正常。
2、组织开展全市监理企业安全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加强对本市监理企业在施工现场的行为监管,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开展了本市监理企业安全质量监理行为专项检查。检查本市建筑工地30个,涉及监理企业30家,其中甲级资质15家,乙级资质13家,丙级资质2家。签发局部停工指令书1份,安全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15份。检查结果表明,大部分监理单位能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工程实物、现场建材和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有效监理,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能及时签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整改,并做到整改完毕有回复、质量问题能封闭。但全市监理企业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低资质监理企业,质量监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3、组织开展全市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保证本市建设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质量,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对全市预制构件生产和质量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共抽查了本市二级构件生产企业24家、三级构件生产企业6家、住宅烟道生产企业8家,外省市进沪预制构件生产企业24家,开具3份质量问题整改指令单,对生产质量控制不严,钢筋无生产许可证,实物质量合格率低及经营行为不规范的企业分别作出了整改要求。
4、组织开展全市商品混凝土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混凝土生产企业混凝土生产过程管理及原材料使用的行为,保证本市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开展了“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专项检查”。共抽查36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具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21份。大部分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在原材料进场验证、复试;混凝土生产过程控制;配合比设计、调整;试验室人员配备、检测设备、检测环境等环节能满足规范要求,混凝土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但也暴露出个别商品混凝土生产由于企业管理层变更较大,质量负责人更迭频繁,企业内部管理松懈,质量意识淡薄,在原材料复试、混凝土生产中严重违规;对原材料备案证明现场使用验证单不够重视;尤其在质量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