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服务所工作总结(8)

时间: 10-26 作者:范泽斌 栏目:总结

    17 人没有办理流动人口证明外出务工。外出务工人员大量增加,也使一些未婚青年在外地不领取结婚证明即同居生育,还有的虽然领取了结婚证但不举行婚礼。例如房村3例,王庄2例。出外务工,不参加双月服务,计生站和村级对其婚育现状不能及时了解,不能发放生育证。至使隐形婚姻逐渐增多。房村3例,现已纳入正常的双月服务的范围。

    3.依法行政存在不足和欠缺。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计生条例及“七个不准”“五条禁令”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计划生育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但是,在对群众的计外孕中管理及产后征收社会抚养费方面却突显不足和欠缺,对躲避计划生育管理人员仅仅依靠合同的约束,出现了很多尴尬局面,计外孕期间找到当事人,有的也无能为力,不能使之落实终止妊娠手术,计划外生育后,社会抚养费征收不上来,虽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都雷声大,雨点小,还不如镇村两级干部多做工作如挤牙膏般征收社会抚养费,计外生育的一些难缠户都说:“政府能拿我怎么样,社会抚养费一分不缴都行,最多不就是局子里蹲上几十天,不准打骂,不能关亲属,计生站又算什么……”。

    4.计划生育经费严重不足,制约了计生工作的有效开展。

    几年来,镇级财政相当困难,即使能给一些计划生育经费,也是杯水车薪,既不能满足计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应得的待遇,更不能满足依法兑现独生子女奖励优惠政策,镇一级“无钱办事”的问题十分突出,村级“无人办事”的问题也比较严重,凡此种种,都需要从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中解决,计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待遇问题已成为需要政府解决的当务之急,不然,镇级计生工作队伍将会被饿得无人办事。同时,没有经费,宣传教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开展,对育龄群众的各项服务都无从谈起。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将会严重威胁我镇低生育水平的稳定的执行。

    5.计生队伍综合素质亟待提高。

    镇级计生干部队伍由于长期坚持“知识考试、业务考核、素质考察、岗位试用”三考一试的管理办法、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但在村级计生专干的使用上,我镇明显不如前几年,种种不正之风有所抬头,整体素质明显下降,业务水平降低,对村专干的培训由于经费不足次数减少,有的已无法适应不断提高的工作形势。很有必要对全镇计生专干进行一次大的调整,同时进行系统的培训,以适应计生工作新形势的需要,为今后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础。   

    针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的加以分析和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克服和解决。


篇四:计生服务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服务站的具体指导下,坚持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要任务,牢固确立以人为本和改革创新观念,深化依法治育和优质服务,创新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经全镇广大计生干部的团结拼搏,开拓进取,为实现我镇富民强镇提供了良好的人口环境。现将我镇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情况
    ****年全镇总人口
    人,其中育龄妇女
    人,已婚育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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