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农民工活动总结(7)

时间: 10-25 作者:杨引 栏目:总结

    (二)积极营造体面劳动的良好氛围。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农民工投身“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主题劳动竞赛活动,大力宣传农民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用人单位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努力促进全社会尊重、关心、关爱农民工,切实为农民工体面劳动、快乐工作创造条件。

    (三)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进城落户。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采取发送文件汇编,借助工会系统的网络、报纸等媒体宣传,现场宣传咨询等方式,努力扩大宣传和影响。各级工会及其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1〕24号)精神,把农村进城落户人员纳入工会帮扶工作范围,工会的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就业帮扶都向进城落户人员开放,努力为他们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提供帮助和服务。

    (四)广泛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按照全总的部署,启动以“您为城市添美丽,工会为您送健康” 、“共助成长,共享阳光”、建立困难女职工绿色救助通道为主要内容的包括女农民工在内的女职工“关爱行动”,在全省十市一区开展了为环卫工人进行“两癌”检查,对特殊困难(重大疾病、突发事件)的困难女职工(单亲困难女职工)进行重点帮扶。2011年女职工“关爱行动”共投入资金262.08万元,帮扶困难女职工1.4614万人,其中女农民工帮扶资金2906人。投入资金120.97万元,实施“两癌”检查8885人。

    六、存在的问题

    尽管2011年我们在农民工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时,我们感到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亟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要是目前的法规制度对事实存在的一些劳动关系没有明确规范,发生劳动争议时无法可依,给违法者提供了规避责任追究的“空子”。

    二是对企业劳动标准和定额的监管、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切实解决用人单位通过不尽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三是劳动执法监察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基础建设薄弱,执法手段落后,难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被动执法情况还没有得到大的改观。

    四是劳务派遣领域的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如:“三性”界定不明确、劳务公司市场准入“门槛”低、劳动合同不规范、社保难落实、同工不同酬和体制上造成的用工不规范等。

    五是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力量还需要进一步壮大。如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入会建会的比例,健全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组织制度、进一步发挥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作用等。

    六是对困难农民工的帮扶救助还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七是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七、明年工作的初步打算

    一是切实抓好农民工维权服务,协助政府搞好政策宣传,帮助农民工不断提高文化素质、技能素质和政策素养。二是继续为农民工充分就业搭建平台,充分利用好工会组织促进就业的机构、信息和网络优势,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工就业提供服务。三是加强涉及农民工权益问题相关政策制定和完善的参与。积极做好有关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工会组织的主张和建议。四是努力推进工会帮扶机制的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完善困难农民工档案,实现动态管理,为困难农民工实施及时有效的生活救助。五是不断推动营造农民工体面劳动的社会氛围营造,大力培树和宣扬农民工先进典型,推动创造让农民工公平、和谐劳动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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