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实验室规章制度
1、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工作时间为春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下午14:30——17:30,晚上19:30——21:30;秋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晚上19:00-21:00,周末两天需有一天在实验室学习或试验,可根据实验调休。无特殊情况,每月需正常考勤25天以上。因故缺勤半天以上必须经导师同意方可离开,二天以上必须向导师递交书面申请。
2、每月最后三天做好下一月的试验计划,每周末做好下一周的试验计划。因试验需要购买仪器和材料,需将试剂名称、规格、厂家、数量等具体指标按时报备至管理员处汇总,经导师允许,方可购买;未及时制定计划耽误试验进展的,后果自负。
3、未经导师允许,不得向外透露本实验室的任何试验方案、试验进展、试验数据;不得外传本实验室保密论文;不得私下外借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资料。
4、未经导师允许,不允许利用本实验室资源,从事任何与本实验室研究无关的实验。
5、在导师指导下,专心从事科学前沿研究,论文课题纳入导师的科研计划,科研成果归属学校和导师。
6、在读研究生期间,至少在CSCD核心期刊以上发表或录用论文1篇,并完成1篇外文论文的投稿。论文必须经导师同意,方能投稿发表,作者署名顺序由导师根据对本论文贡献大小而定。论文发表奖励情况另文通知。
8、参加导师其他横向课题科研计划,导师根据课题收入和对课题贡献大小给予劳务费。
9、积极参加院内、校内学术活动,每年至少作两次学术报告。
10、必须爱护实验室的公共财物、仪器和办公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打扫本实验室卫生,参加实验室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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