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管会卫生部规章制度
一、职责:
(1)切实落实每周一次的院卫生检查工作,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并且勇于指出宿舍卫生存在的不足,建议改正。
(2)每周进行不定时不定宿舍的抽查工作,避免为应付周四例检而打扫卫生的现象发生,使保持宿舍干净整洁的概念深入人心。
(3)积极配合学校卫生检查,学习成绩优异的学院的管理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并及时改正。
(4)每周末晚七点之前将成绩公布于众,保证成绩的公正性、准确性,如存在问题立即查找改正,使老师同学们全面地了解我院卫生情况。
(5)积极配合其他各部搞好各种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共同确保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规定
(1)学院卫生检查员
1、检查卫生必须公平、公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确保卫生成绩的真实性,为以后的卫生工作整改提供依据。
2、每周四下午13:30查卫生时(特殊情况除外,如放假),必须准时到达,无特殊原因卫生检查员不得随意缺勤。若无故缺勤,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进行会议批评;第三次,扣德育分1分;若再犯,直接开除,并扣除全部德育分。
3、开卫生检查员例会时,卫生检查员不得无故缺勤。若无故缺勤,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进行会议批评;第三次,扣德育分1分;若再犯,直接开除,并扣除全部德育分。
4、相应干事给卫生检查员下通知时,卫生检查员收到后必须按时回复。若不进行回复,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进行会议批评;第三次,扣德育分1分;若再犯,直接开除,并扣除全部德育分。
5、卫生检查员检查完卫生后,须及时将卫生检查表格上交给负责干事。若未及时上交表格,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进行会议批评;第三次,扣德育分1分;若再犯,直接开除,并扣除全部德育分。
6、以上四项,累计到达相应次数者,按照相应次数处罚。
7、周四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查卫生的,须向负责干事请假,并请人代替,若未请假或未请人代替,视为缺勤,按相应规定处罚。
8、每学期给予每个卫生检查员加2分德育分作为基本分。
9、每学年年终,授予表现突出的卫生检查员“优秀卫生检查员”称号,同时进行德育分和物质奖励。
(2)部内成员
1、每周例会,无故不得缺席。违者,第一次对其进行提醒,第二次扣除1分德育分,第三次予以开除。
2、副部、干事要按照安排进行卫生抽查,不能无故缺勤,违者,第一次对其进行提醒,第二次扣除1分德育分,第三次予以开除。若未能按时到勤,须提前向部长请假。
3、副部、干事应该及时将相关通知下发给卫生检查员或卫生委员,若未及时下发通知,第一次对其进行提醒,第二次扣除1分德育分,第三次予以开除。
4、以上三项累计到达相应次数者,按照相应次数处罚。
5、副部、干事须对学校、学院卫生检查结果及时汇总制表,并在周日晚七点前张贴公示,无特殊原因不得延迟公示。违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相关处罚。
6、副部每学期加3.5分德育分,干事加3分德育分。
7、每学年末,学生会将对表现突出的副部或干事进行相应奖励。
(3)卫生委员
1、卫生委员要认真负责,收到干事通知及时回复,未及时回复者,经干事确认无特殊情况的,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会议上批评;若屡次再犯,扣除一定德育分作为处罚。
2、开卫生委员例会时,卫生委员不得无故缺席。不能及时开会的,必须提前向负责干事请假,并找班委代替。若无故缺席,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进行会议批评;第三次,扣德育分1分;若再犯,向老师请求换员。
3、卫生委员要及时向同班同学传达卫生部会议内容,及时完成卫生部安排的任务。未按照规定完成或故意拖延者,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会议上批评;第三次,扣德育分1分;若再犯,向老师请求换员。
4、在学校及学院的卫生检查中,卫生委员所在班级出现重大问题(如违章电器、未叠被、为打扫等),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进行会议批评并限期整改;若卫生状况仍没得到改善,该班仍屡次出现重大问题者,扣除德育分作为处罚。
(4)卫生检查
1、在学校的卫生检查中,宿舍卫生状况优秀的,对舍员、舍长分别加0.8、1分德育分作为奖励;在学院的卫生检查中,宿舍卫生状况优秀的,对舍员、舍长各加0.5分德育分作为奖励。
2、在学校及学院的卫生检查中,某宿舍出现重大问题,具体处罚到个人。第一次,对其进行警告并在学院内通报批评;第二次,取消该人员所在宿舍的“文明宿舍”评选资格;第三次,取消其他评优资格(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等)。并对舍员、舍长及卫生委员分别扣1、1.2、1.5的德育分作为惩罚。
3、每学年末,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评定文明宿舍。被评上的宿舍,根据规定,对该舍员加
2分德育分,并进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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