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档案规章制度
档案收集制度
1、根据《档案法》的规定,在本社区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本社区工作情况、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包括图表、簿册、声像材料等)均属收集归档范围,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2、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格式符合国家规定,必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不得用红黑水、蓝圆珠笔、铅笔、复写纸书写。
3、外出学习、开会、考察等活动中带回的文件资料,应在差旅费报销前移交档案室。
4、移交文件材料应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清点核对后签字,各存一份备查。
档案整理制度
1、文书档案的整理采用《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或《文书立卷方法》,必须于次年的3月份以前完成。采用《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应在每份文件上加盖归档章或附上归档文件封面,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2、会计档案由本社区财务人员按要求整理完毕后,于次年2月底前移交档案室。
3、基建档案由负责基建项目的人员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整理、编目、造册,集中统一移交档案室。
4、设备档案由设备采购部门或人员在设备到货后,由档案人员一起参加开箱验收,并登记、及时归档后再提供利用。
5、录音、录像、照片、底片等档案由具体承办人员及时编写说明(时间、内容、地点、人物、摄影者、背景等)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档案保管制度
1、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2、坚持档案室温湿度测记工作,高温、高湿季节积极采取降温、除湿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档案库房放置灭鼠、杀虫药物,做好档案防虫、防鼠、防火、防盗、防光等工作。
4、保持档案室清洁卫生,确保档案安全。
档案利用制度
1、社区档案室要建立档案利用登记表(册),利用档案必须填写利用登记表。
2、利用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查阅,特殊情况需借出时,须经社区委会主任批准,严格履行借出手续、按时归还。
3、借阅档案者不得转借、遗失、拆散和损毁档案,不得在档案原件上圈点、加注、涂改、污损。
4、档案借阅和保管人员要保守档案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和泄漏档案秘密。
5、外单位借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领导批准,方能借阅。
6、借出归还的档案,必须认真清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上级部门报告。
档案人员变更交接制度
1、社区组织档案人员由社区文书担任。
2、档案人员变换,要切实履行交接手续。
3、交接内容包括档案数量、档案有关设备、参考资料、登记、统计台帐等。
4、交接双方要认真核对档案的内容,并做好检查记录。
5、档案人员变换,要向县档案局备案。
社区档案分类大纲示意图
社区级档案:
1、文书档案
2、会计档案
3、科技档案
4、电子档案
5、声像档案
6、实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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