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摄影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条、摄影协会是在三峡电力职业学院组宣部导下的学生社团组织。它是由爱好摄影的在大学生组成。
第二条、摄影协会以服务广大教职工,丰富广大学生们业余文化生活,提大家的素质和生活质量为前提,以倡导教职工对摄影艺术的追求为目的。为反映我校风貌、丰富学习生活、促进学生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
第三条、摄影协会组织全体会员学习摄影知识,探索摄影艺术,开展摄影活动,进行摄影创作。摄影协会围绕摄影中心工作开展活动,通过活动锻炼会员的工作能力和摄影技巧以及培养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品质。为了严肃本协会纪律,活跃学生课余生活,促进协会的发展,现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会员入会后签发会员证,会员证证明会员身份。会员可持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可在一定的公开场所进行正当的摄影活动,但不可持证进行违法、违背协会章程及违反学校纪律的活动。
第五条、会员有遵守章程、执行决议、缴纳会费、参加活动、承担和完成协会委托任务的义务。
第六条、本协会会员享有的权利
1.享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摄影权利。
2.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或倡议,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
3.协会会员的优秀作品有向协会外推荐,取得奖励的权利。
第七条、本协会会员享有的义务
1.严格遵守协会内的有关制度,服从协会内的安排,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协会分配的任务。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类活动,有事须事先请假,由秘书长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三次者,做自动退会处理。
第八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不退费。
第九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秘书长一名,并请有摄影经验的老师指导。
第十条、会长负责全面工作,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各部实施;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任务。副会长和秘书长负责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并可行使会长委托的职权。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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