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舞社团规章制度
时间: 01-07
作者:黎坚
栏目:规章制度
一、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参加或退出街舞社。
二、每次训练必须准时到场,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向指导老师或队长请假,并递交书面请假单。
三、在常规训练过程中,必须以认真、严肃、刻苦的态度对待;不可打闹、嬉笑,不可做与训练无关的事情。
四、不得在训练期间将非舞蹈队成员带入形体房,否则予以一定处理。
五、外出比赛或演出时应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不得做有损学校形象的事情。
六、维护舞蹈社团形象,在工作中生活中,社团队员要团结友爱,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文明礼貌。
七、成员在会议和活动过程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常规训练须准时到场签到,不得代签,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活动,应提前向负责人或指导老师作出书面请假。一学期内多次缺席或请假者,给予退会处理。
八、需要申请加入者,须有申请书与班主任、家长签字(原社团人员无需此条件)
九、进入团队的成员必须服从社长、副社长和经纪的管理,否则给予一定处理。
十、成员必须遵守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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