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实验室规章制度
1.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3.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5.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
9.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0.对剧毒化学药品,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1.保证实验室电、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炉时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
12.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
13.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发生医疗暴露等事件,要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法处理,不得延误。
14.保护好防火设施,保持走廊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人员安全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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