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物品规章制度

时间: 01-12 作者:常昊 栏目:规章制度

一、采购原则

业务室根据实验室的需要提出危险、有毒有害物品采购计划,写明用途和购买的数量,经所领导同意,到公安部门指定的、有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实施采购。

二、保存原则

实验室实行专人收发、记帐、保管,实验室要将危险、有毒有害物品单独存放于毒品柜,工作结束后应将剩余物品及时保存毒品柜。

三、使用原则

当天使用当天回收,原则上不能过夜。实验室应尽量采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在必须使用有毒物品时,应事先了解其性质并熟悉使用注意事项。进行有毒实验时必须穿好防护服,戴好防护眼镜、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有毒物品。在进行有毒气体产生的实验时,应采用密闭的实验装置,避免毒气扩散。实验操作中,不准随意触摸有毒药品,使用有毒药品前,必须了解清楚药品的特性,必须严格按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导要求进行,严禁违章操作,谨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防范

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安全意识,对危险、有毒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控制、加强指导,学会处理各种危险情况和自救措施,切实保障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物品保管员定期检查危险、有毒物品的数量及使用情况,写成报告,及时向领导汇报危险、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情况,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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