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违法行为案例

时间: 08-01 作者:胡一鸣 栏目:案例
篇一:发票违法行为案例(388字)

按照海南省地方税务局2013年对财政支出建安项目发票检查专项工作部署,临高县地方税务局检查发现江西省第一房屋建筑公司涉嫌开具虚假发票12张,由于预计涉案金额重大,逐将案件线索交由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检查处理。

第三稽查局于2012年11月立案,对该公司2008年至2012年度的发票涉税情况进行检查。经查明,2008年12月3日,该公司与临高县交通局签订协议书,承包临高县2008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第三标段工程,合同金额7,306,720.55元。

该公司办税人员为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在2009年1月21日至2010年2月4日间,分9次通过电话联系,向发票违法犯罪分子购买12张虚假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建筑业发票给临高县交通局,开票金额共计353万余元的违法行为,对该公司依法做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和处罚共计44万元决定,同时对临高县交通局以虚假发票入账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篇二:发票违法行为案例(298字)

2011年6月~8月,贵州省三和达贸易有限公司采取克隆同号发票和真假两套票混打的手段,将真实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套打成受票方所需货物发往购货单位,伪造增值税发票联和抵扣联作废应付税务机关检查,逃避缴纳当期税款,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迅速走逃。在短短一个半月的时间里,该公司累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8份,涉案金额1。07亿元,涉案税额1554万元。其中,销项发票185份,金额1。04亿元,税额1512万元;进项发票3份,涉案金额291万元,涉案税额42万元。贵阳市国税局将该案移送贵阳市公安机关后,犯罪嫌疑人黄志明已于2012年2月10日被缉拿归案。同年4月,黄志明被公安机关正式逮捕。

篇三:发票违法行为案例(220字)

2013年3月,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根据税务机关移交的线索,立案侦查“7·18”骗取出口退税案。5月27日,公安部部署广东、福建、江苏、江西、甘肃等涉案地公安机关核查相关线索,并于6月19日以广东深圳为主战场,在福建、江苏等地同时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了以张某、薛某某、谢某某、卓某某为首的4个特大骗税团伙,捣毁窝点26个,查扣作案电脑25台,查获近百家涉案企业的各类票证超过5吨,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

篇四:发票违法行为案例(361字)

浙江省破获“5·08”专案成功摧毁一批制售假发票犯罪网络经浙江省杭州、湖州、绍兴等地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一些不法分子以杭州为中心,形成多个制售假发票网络,辐射至浙江省各地及其他省市。为彻底摧毁制售假发票网络,浙江省公安厅决定设立“5·08”专案,对各地经营的案件线索并案侦查。今年5月22日,浙江省公安厅指挥杭州、湖州、嘉兴、绍兴等地公安机关出动警力650余人,统一开展行动。截至5月26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8人,捣毁制假窝点1个、非法开票窝点27个,查获各类假发票105万余份、假印章近1000枚、制假及非法开票设备一批。浙江省国税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以此案为契机,严厉查处使用假发票的企业,打击虚假发票的“买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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