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例

时间: 07-08 作者:邱驰 栏目:案例
篇一: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例(246字)

2008年x月x日,被告中xx公司将其承包的工程中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钼金属材料工业园设备搬迁、装卸车、安装工程分包给被告四川省xx劳务公司。之后劳务公司组织包括原告在内的工人进入工地施工。2009年3月6日,原告李x在工作中被吊装的机械击中头面部,经送医院抢救治疗,于2009年7月8日诊断为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持续性植物状态。期间、被告xx劳务公司支付了原告治疗及亲属相关部分费用。现原告起诉要求上列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共计一百二十万元。

篇二: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例(208字)

山东德州某公司要建一座办公楼,经过招投标,选择了北京的某建筑公司。像中国大陆常见的其它工程承包一样,这个工程实际上是由陈某借用北京的建筑公司的资质承包的。陈某向北京建筑公司缴纳一定的管理费,整个工程的施工、管理、成本等均由陈某自行负责。陈某也没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

这样的工程往往管理也比较粗放。施工过程中,一名员工张某(系农村户口)由于违章操作,不幸身亡。现在死者家属与包工头陈某进行协商,双方在赔偿标准上各执一辞。

篇三: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例(129字)

2012年6月4日,一建筑公司的农民工王某,在工地上加工木材时,因操作不当,导致其左手大拇指和食指被高速转动的电锯锯伤,木工组承包人张某将王某送往私人医院草草包扎,但未住院治疗。事发半个月后,王某才到当地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王某向公司索赔医疗费无果。

篇四: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例(278字)

黄某(28周岁)是四川来安徽务工的农民,2005年3月22日进入合肥某加工厂工作,月工资1500元。2008年4月因工作时机械故障导致受伤,住院治疗3个月,病情稳定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又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二级伤残,大部分需要护理。黄某要求该加工厂一次性支付相关工伤待遇约5万元,该加工厂不同意,故黄某委托合肥律师网的律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0年3月提起申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康复性治疗费、交通费、食宿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护理费即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总计5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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