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纠纷案例(2)

时间: 07-07 作者:陶学友 栏目:案例

案例2:2011年8月,中国工商银行(5.53,-0.11,-1.95%)金华商城支行客户经理钮华推荐10多位村民用拆迁款购买800万元工行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为10%。2012年在产品到期日之后,投资者又追加了400万元资金,一并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包括钮华另向其中一位村民私下借的100万元,一起做进“理财产品”。协议签订10天后,800万理财款回到村民账户并被冻结。钮华与他们签订购买协议几天后,离职并被公安局刑事拘留。最新情况显示,800万元已经解冻退回到村民账户,理财款中另外300万元在钮华的账户上。工行金华商城支行回应称,银行从未发售过涉案的“理财产品”,一切都是前工作人员背着工行私自进行。

案例3:2011年11月,数十位投资者经华夏银行(16.82,-0.21,-1.23%)嘉定支行高级经理濮婷婷推荐,购买了四期名为“北京中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的“理财产品”,合计投资1.19亿元。2012年11月25日到期兑付的第一期产品率先违约。资金实际使用方河南商人魏辰阳的资金链,在产品发行前早已断裂,被刑拘。担保方中发担保认为魏辰阳提供虚假项目资料,涉嫌诈骗,拒绝承担担保责任。2012年12月,上海数十名投资者发起小规模抗议。最终,华夏银行向投资者偿付全数本金,不赔偿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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