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排比赛策划书
一、主办单位
武汉学院院学生会
二、承办单位
院体育部
三、比赛时间
从5月11日开始比赛,如遇雨天或其他原因致使比赛无法进行的,由体育部通知下个比赛日的时间,请各参赛队注意安排!
四、比赛地点
武汉学院新田竞场
五、参赛队伍
凡具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学籍的本专科学生(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每系报一支队伍,每队不超过12人。
六、竞赛方法
1、得分方式:
本次比赛采用国际排球联合会比赛规则,实行每球得分制,在本队进攻成功时或是对方失误、犯规时,本方都得一分;每场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前四局比分为25分,最后一局比分为15分。每局只有在超出两分的情况下才算赢得本局,每局比分没有上限,可以无限制延续,直至决出胜负。
2、暂停:
前四局比赛,每队可请求2次自由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为30秒;当比分到8分和16分时,则进行技术暂停,每次技术暂停时间为60秒。第五局(决胜局)仍采用两次自由暂停,当比分为8分时,双方交换场地。允许场上队员和替补队员在场外接受教练员的指导。暂停由教练员亲自向记录员提出。
3、换人:
需要换人时,教练应先做好换人准备,再向记录员提出替换请求。
4、处理暂停和换人的方法:
(1)第一裁判员鸣哨发球,表示比赛开始,此时不允许请求暂停或换人;即使第二裁判员错误地鸣哨间断了比赛,第一裁判员应拒绝,重新发球。
(2)第一、第二裁判员要随时注意到比赛双方暂停或换人的请求,并及时鸣哨。
(3)换人时,第二裁判员应立即站到进攻线和边线的交叉点处,面向记录员,以手势主持队员上下场。如果是多人次交换,应是一人次一人次地换,以便于记录员的登记。
(4)停和换人时,记录员应迅速而准确地做好登记,并应主动地向裁判员示意登记完毕和双方暂停的次数。如发现暂停或换人的请求是错误时,应及时通知裁判员,以便处理。
(5)如某队已用完规定的暂停,第二裁判员应通知该队教练员。
5、运动员资格审查:
比赛开始前二十分钟各参赛队需向记录台提交参赛运动员学生证,核实运动员身份。
6、比赛服装:
各队自行组织统一的队员服装。
七、其他:
比赛中对裁判判罚产生疑向,由该队教练员或场上队长有礼貌的向裁判员咨询,其他队员不得与裁判发生争执。所有上场队员禁止佩带任何金属饰品,以防止给本方队员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
八、纪律与处罚:
1.对比赛中冒名顶替、无故弃权和由于对运动员教育不力、管理不善、严重违反赛场纪律的参赛队伍,除取消比赛资格与运动成绩外,还将追究主管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2.参赛各队应讲文明、讲礼貌、服从裁判,尊重对手,如在比赛中对裁判产生异议,由该队教练员或者场上队长有礼貌的向裁判员咨询,其他队员不得与裁判发生争执。待比赛结束后,可以组织形式在24小时内向裁判组提交书面申诉。
3.临时裁判员应在比赛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并负责检查场地、设备器材。如有以外情况应及时向组委会报告。
4.参赛各队按比赛日程进行比赛,并提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比赛开始后15分钟未到,作弃权论。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派人或来电说明,以取得比赛对方谅解。如因特殊原因更改比赛日期,则需双方同意后报竞赛组,得到允许方可改期,否则后果自负。
九、活动经费
奖金:第一名:300
第二名:200
第三名:100
比赛用水400
十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属于武汉学院体育协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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