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普法活动总结

时间: 06-04 作者:马恒 栏目:总结

独山子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公正高效履行审判职能,切实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积极主动参与和开展综合治理,以严打促安定,预防求安定,化解保安定,为构建“和-谐独山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职责,区法院通过做好各项审判工作,惩治犯罪,解决民事、经济纠纷和行政争议,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和政策法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独山子区安定团结局面。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案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审理好事关群众利益的纠纷案件,妥善处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商事案件,依法开展行政审判,既保护行政相对人程序和实体权利,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同时区法院还依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不断加大调解力度,从法律和情理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进行疏导,努力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积极开展少年审判工作

对未成年被告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环境、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和其本人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依照“立足挽救,惩罚适度”的原则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法院刑庭审判人员严格遵照“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方针,将教育、对话、谈心等方式贯穿于审判工作的每个环节,做好少年犯罪的审判工作,对一些罪责较轻的少年犯,重在教育,并多方联系,给他们受教育的机会。同时,深入到社区、监狱、学校实施跟踪帮教,把“寓教于审,审教结合”贯彻始终。

开展少年审判工作,积极将“寻找感化点、唤醒感化心”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同时为了使审教互映,突出教育效果,区法院与公安分局、司法局、街道办等单位建立罪犯信息共享制度,及时对已决犯的信息进行通报,加强对罪犯的改造与帮教工作,延伸和扩大回访帮教工作效果。将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延伸到审判后,全力帮助少年犯树立起重新做人的信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加强法制宣传力度,提高民众法制意识

在开展少年审判工作的同时,区法院成立以少年审判庭为主的“青少年维权岗”,全方面实施了青少年的维权工作。按照厂区党委政法委的安排,法院确定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定期到学校上法制课,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加强青少年司法维权工作。深入开展“院校共建”,通过上法制课等

形式强化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20XX年共有4名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辅导员,他们走进学校通过讲授、分析典型案例的形式,以案释法,以案育人,向在校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对教育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并且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及预防青少年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区法院院党支部、团支部联合开展走上街头进行义务法律咨询宣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这些活动的开展受到了广大厂区群众的一致称赞。

在新的一年里,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依法治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法律优势作用,将法律资源更充分、更有效地整合起来发挥更大的辅射作用,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锐意进取的工作精神,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己任,不断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二〇XX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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