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讲解员培训计划

时间: 06-20 作者:陈睿 栏目:工作计划

城市夯实基础,打造海安旅游形象新名片,县旅游局决定对全县导游员、讲解员开展系统培训,具体计划如下:

一、培训目的

规范我县导游讲解员队伍管理,提高整个队伍综合素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逐步建设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品德高尚的高素质职业导游队伍。

二、培训对象

全县旅行社持有导游证的专、兼职导游员、工作人员及景区(点)讲解员、工作人员以及持有导游证的部分社会人员。

三、培训内容

学习国家、省、市旅游政策法规;了解海安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民俗风情、民间故事等基本情况;熟悉、掌握海安旅游线路、各景区景点、本地特产、旅游商品;导游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带团队基本技能、技巧;礼节礼仪等基本条件。

四、报名事项

(一)提交材料

学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按要求填写《20XX年导游员、讲解员培训报名表》并加盖公章(社会人员可由县旅游协会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报名时间

20XX年7月21日-24日

(三)报名地点

县旅游局质量管理科(行政大楼1845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五、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XX年7月26日开始每周二下午2:00-5:30。

培训地点:苏中七战七捷纪念馆报告厅

六、培训考核

本次培训考核采取学分制考核和考试,学员每堂课计2分,要求至少获得14分(满分18分)且培训结束后参加考试并取得及格以上成绩方为培训合格,合格学员将由县旅游局、旅游协会发给结业证书,作为导游年检的参考依据和县旅游局对相关单位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七、注意事项

1.请参加培训讲座时要严格遵守考勤纪律。参加讲座人员在开课前将学分手册交给工作人员;讲座结束后经点名并领取学分手册后方可获得本次学分。

2.参培人员要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定,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或振动,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老师,认真听讲,不影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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