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辨的总结
作为教师要使自己的师德显扬,时时处处都能做到为人师表,仅停留在读书学习之上是不够的。因为读书学习虽然能使我们的头脑充实,领悟到师德的内涵,把握师德的要义,但来自书本上的学问只能泛泛地给我们指引一个方向。而我们是生活在现实社会之中的,现实之中的那人那事,那言那行都有是鲜活的,具体的,孰是孰非并不都写在书本上。我们要说的话,要做的事是否符合道德规范,是否有原则,是否体现了师德要义,都要靠我们自已去辨别。
我们要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之中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人师表,光大师德,明辨是非就显得尤其重要和必要了。事实也的确证明了这一点,从暴光的诸多案件来看,教师夫妇为了金钱,组织女生卖淫;禽兽教师为了满足邪欲,猥亵、奸污学生;教师丧失人格,体罚伤害学生致伤致残;学校领导渎职,造成重大事故等。这些典型案例就全国范围来看确属少数,但却时有发生。这些目无法纪,道德沦丧的人在教师队伍中虽占少数,影响却是非常恶劣的,给学生造成的伤害是难以弥补的。对他们稍加剖析,不难看出,他们不是没有读书学习,缺少知识,也不是不懂法律法规。从根本上看还是对当今的许多不良的意识形态,不良的社会现象,以及不良的文化缺乏明辨,深受其影响,从而造成的恶果。既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这些反面的事例也时时警醒着广大教师,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坚决不能做的,可要辨别得清楚明白。
所谓明辨是非,就是涉及到是非的人事言行,不管是对他人还是自己,都要明确地辨别,辨别得不明白,就不放弃。如今我们已进入经济全球化时代,各种各样的思潮和文化都会自然而然地出现在我们的面前。面对多元文化,在尊重和理解的前提下,我们就应该用正确的价值观来明辨一番,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才能吸取人类优秀的文化精华。如果我们缺乏鉴别的眼光和能力,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这对教师来说显得更为重要。
其实,就从教师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来看,许多现象也是需要明确辨别的。如教师能体罚学生吗?能不备课不批改作业吗?能进娱乐城吗?能接受家长的宴请吗?等等这些,辨别明确了,就能自觉对照标准,严于律己,就不至于违背《教师法》、《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行为十不准》等教育法规法纪。从而获得一份宁静,坦然的工作和生活。当然,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不仅要善于识别和区分不良的现象,也要善于敏锐地发现蕴含真、善、美的东西。这些美好的就象肥沃的土壤的一样能培育我们的师德,让它长出茂盛的枝叶开出艳丽的花朵。比如在那些德高望众的老教师身上,在那些年轻有为的青年教师身上,在那些爱生如子,乐教敬业的优秀教师身上,都时时体现着正确的价值观,教师观和学生观。他们的言行让人感动,以他们为榜样,见贤思齐,学习他们的精神,我们的师德修养就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天”,成为品高德隆,为人师表的优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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