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
20XX年度,我校工会在上级工会及学校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学校民主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工会自身建设,为我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为了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特制定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
一、荣誉名称
工会积极分子。
二、评选范围
全体工会会员。
三、评选名额
全体工会会员中选出14名。
四、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中共十八大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2.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有一定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顾大局、识大体。
3.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敢于同危害学校利益的行为斗争。
4.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团结同志、邻里和睦、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5.认真履行工会会员义务,关心工会组织,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能完成工会交给的各项工作,受到会员普遍好评。
6.在本校工作未满一年或当年调出及退休人员不参加本年度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
五、评选办法及要求
1.对照评选条件,严格坚持公正、公开、民主择优的原则,按民主程序评选。
2.各工会小组从本组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进行评选推荐(名额分配如下:高一级5人、高二级5人、高三级5人、行政组1人,综合组1人),并将结果于20XX年1月18日中午12点前上报学校工会。
3.个别贡献大的但没有被推荐者,经自荐及工会小组长推荐,学校工会委员会评议通过后,可以推荐为学校工会积极分子候选人。
4.学校建立工会积极分子评审工作小组,由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小组组长、校团委书记、年级全面级长组成,工会积极分子评审工作小组对“工会积极分子”侯选人进行评议、投票,得出工会积极分子候审名单。
5.选举结果候审名单报学校党政联系会议审核后进行公示。
六、奖励办法
工会积极分子由学校工会予以表彰和奖励。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番禺附属中学工会委员会
20XX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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