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消防安全方案
我镇公共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我镇社会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为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消防工作实际,巩固春节前娱乐场所集中整治的成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公共场所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这次专项整治,必须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不发生大火,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我镇公共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杜绝因火灾造成群死群伤、损失惨重的特大恶性事故,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
二、领导机构
镇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党委综治副书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镇党委委员,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副镇长副组长,成员由派出所、镇安监站、综治办工作人员组成,并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治安组。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专项整治重点为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影剧院、礼堂、体育场馆学校、大型夜总会、桑拿、酒吧、多功能娱乐城、网吧以及其他公共聚集场所。
四、专项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修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4、“三合一”现象;
5、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维护管理情况;
6、场所的安全疏散及场所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器材配置、维护使用情况;
7、其他存在的火灾隐患。
五、时间安排及分工
1、整治时间安排:20XX年3月25日至12月31日;
2、整治分工:各社区、经合社配合派出所对辖区内三级管单位中各公共场所的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增强“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整治工作。要着力于一个单位一个单位进行检查整改及档案整理健全规范。
2、派出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对每一起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要按《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对所辖三级管理单位进行检查。
3、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经通知后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地方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整理汇总,专题向当地政府报告并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明确责任,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4、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积极为单位的隐患整改出谋献策,对一般性隐患,监督员要上门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并上报消防安全部门。
5、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社区、经合社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进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及时掌握整治的进展情况,并指定专人做好整治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一年整治期,每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书面材料上交派出所、镇安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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